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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延寿杀警越狱案二审开庭,一审三被告人两死刑一无期
澎湃新闻记者 马世鹏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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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9.2”杀警越狱案又有新进展。
据黑龙江省检察院官网4月18日消息,4月15日,黑龙江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此前,哈尔滨中院于2015年11月13日一审判决该案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死刑,李海伟无期徒刑,王大民、李海伟随后提出上诉。
2014年9月2日,被羁押在延寿县看守所同一监室的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杀害一看守所民警后脱逃,李海伟、王大民分别于当月3日晚和4日凌晨被抓获。高玉伦逃亡9天半,遭亲家举报后被捕。
案发后,黑龙江对延寿县看守所全面整顿,检察机关介入后,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
此后,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主管狱政工作的副所长范德延、延寿县公安局主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张秀利均被判刑。
案情回顾:
哈尔滨市中院一审查明, 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三人因涉嫌犯罪先被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高玉伦、王大民因面临重刑,遂预谋将看守所值班民警制服后越狱,并准备了作案工具,还纠集李海伟参与。
2014年9月2日4时30分许,值班民警段宝仁将高玉伦从101监室提至看守所值班室内。王大民、李海伟趁机逃出监室至值班室外伺机作案。三人将值班民警段宝仁杀害后,按事先计划,在民警衣柜内找出警服换上后逃出看守所。李海伟、王大民、高玉伦分别于2014年9月3日、4日和11日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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