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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职院强迫女职工错峰生二孩?回应:不强制只少两袋卫生纸
针对网曝贵州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发文倡议该校女职工错开生育高峰、女职工生育二孩需到学校妇委会备案否则无法享受相关女职工福利待遇,4月11日,该校妇委会胡姓主任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网传倡议书的真实性,表示该倡议书不具有强制性,其涉及的“女职工福利待遇”并不是国家规定的单位福利待遇,而是妇委会每个学期发给女职工的额外“两袋卫生纸”福利。
网传盖有”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妇女委员会“红章的倡议书称,国家二孩政策放开以后,学校女职工迎来生育的高峰期。由于女职工较多,学校请产假的比例也将上升,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了较大压力。因此学校妇委会倡议在校女职工以大局为重,错开生育高峰期:33岁以下考虑生育二孩的建议缓一年或半年,生二孩的间隔期最好为2-3年。
值得注意的是,倡议书最后还指出:计划生二孩的需要妇委会备案,否则不再享有女职工福利待遇。
胡主任告诉澎湃新闻,因为学校女职工比例高,目前一些教学部门二三十名教职工中只有一两名男教职工,如果集中生育无疑会给学校正常教育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因此妇委会建议可以先让36岁以上的高龄产妇生育,而33岁以下的女职工推迟生育。
倡议书关于错峰生育以及相关的处罚措施引发网友的争议,称倡议书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和妇女权益的相关条例。
对此,胡主任向澎湃新闻解释称,这里的“福利待遇”并非指女职工学校单位的福利待遇,而是妇委会向学校申请每个学期发给女职工的“两袋卫生纸”。
胡主任还称,目前网上流传的倡议书版本在4月7日下午已经全部撤回,将会对其中不恰当的表述进行修改和完善,但考虑到学校目前的困难现实状况,这项倡议在修改后仍将会继续推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对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主管主办的《中工网》在上个月发文指出: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是女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无权剥夺或限制该权利。同时,对于扎堆生育可能造成对工作的影响,用人单位应当未雨绸缪规划好,不能将本该属于自己的义务转嫁给职工,要求她们错峰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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