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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4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
江必新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推动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发展。
江必新指出,试点地区法院能够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改革的重要意义,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方式,依法及时受理、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江必新强调,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要注意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坚持积极支持和依法支持的统一,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大意义,严格依照全国人大授权决定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审判案件。二是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和加强上级法院监督指导的统一,对于疑难程序和实体法律适用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三是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与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的统一,对于涉及诉讼地位、法定职责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重大事项要严格遵循法律相关规定。四是坚持以诉讼法律作为基本依据与观照公益诉讼特点的统一,原则遵循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基本格局。五是坚持正当程序的基本规则要求与公益诉讼特殊规律的统一,平等对待、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六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作用。
据了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件,审结3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平均立案登记时间为1.25天,远远低于法定7天立案期限。各地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情况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组织证据交换、公开开庭、公开宣判,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
承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贵州、福建、江苏、安徽等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了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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