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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粉丝激动加上“明星”微信却被骗82万,骗子获刑
28岁女子小星是一位女明星的粉丝,“偶然”机会加到了该女明星的“微信”。在对方明示、暗示下,两年多来,她共给对方转款82万元。这位“女明星”其实是男子雷某冒充的。
经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案涉男子雷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鄞州区检察院审查查明,2018年7月,小星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有人售卖她的偶像女明星的签名照,就和卖家雷某联系购买。为交流方便,两人互加微信。聊天中,小星询问雷某为什么会有偶像的签名照,雷某自称是该女明星身边的工作人员。
小星提出想要偶像的微信,并给雷某200元好处费。很快,一个自称是该女明星的人加小星为好友。小星很激动,常和对方微信聊天,有时觉得偶像工作辛苦,还会转钱请她吃外卖。自此之后,“偶像”经常向小星要钱,有时是买东西,有时是生病,有时是没有生活费。小星基本上有求必应,从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一共给对方转账82万余元。
时间一长,小星也会怀疑,对方是否真的是自己的偶像?为什么她这么缺钱?面对小星的疑问,对方说自己因为合约限制,赚的钱都被公司拿走了,其实自己没有什么积蓄。小星多次提出想和偶像见面,但到了约定地点,对方却找理由不见。小星想和偶像语音聊天,对方却只发来一段录音。
2021年3月,小星越想越不对,觉得上当受骗,于是报警。警方很快就将雷某抓获。面对犯罪事实,雷某供认不讳。
原来,雷某根本不是该明星身边工作人员,只是机缘巧合拿到了明星的签名照。其在售卖签名照时,认识了小星,并利用小星想认识明星的心理,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明星取得了小星的信任。雷某以各种理由骗取小星的钱财,骗来的钱用于日常开销和购物旅游。为了让小星相信自己就是该明星,他还利用声音处理软件将声音处理得和该明星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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