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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培训爆满,明确严打“挂羊头卖狗肉”
“其实基金业协会想表达的一点是,私募登记并不等于牌照,不能当作行政许可。就相当于股票市场的注册制,协会只是做形式审查,而不是实质审查。”3月25日,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投资监督负责人周程燕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公告问世之后,在私募界激起千层浪,私募“保壳”也成为了业界的热门需求。
3月2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在上海举办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培训会,就市场的疑问进行解答。
周程燕也参加了这场培训会,她对澎湃新闻记者透露,上海培训会是中基协举办的第二场培训会,第一场在北京举行,效果轰动,因此上海培训会也大受热捧,400个与会名额就有数千人报名。
“培训会的焦点内容之一是法律意见书,现场提问环节中就此咨询的人也很多,因为这是备案的第一步,所以现在已经登记但没有产品备案的那些私募机构就比较着急。”
据周程燕了解,目前已经有私募机构成功通过法律意见书,但为数不多。而大部分法律意见书不获通过的原因,是参考同一模板,高度雷同。
中基协私募基金部负责人董煜韬在3月23日的培训会中表示:“法律意见书是没有模板的,各机构千差万别,请根据相关规定和事实情况出具。我们也不能公布别的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那么,法律意见书是否已经成为私募机构未来发展的拦路虎?
“不能这么理解。”周程燕指出,尽管2016年春节前中基协密集推出3项办法及规定,但并不是在收紧私募市场。相反,是树立行业规范,淘汰不从业或违规从事其他业务的私募机构。而对于目前正常展业的私募机构而言,对法律意见书并没有迫切需求。
澎湃新闻记者拿到的上海培训会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5979家,其中,有管理规模的有8414家,占登记总数的32.4%。也就是说,真正展业的私募机构仅占三成,另外七成私募机构还只是一个空壳。
除了空壳私募,更有甚者,把私募从业资格视作政府颁布的行政许可证,非法自我增信,有些甚至开展违规P2P业务。如此“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今后将受到针对性监管。
周程燕在3月25日举行的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星期五公开课上介绍,根据中基协培训会及洪磊会长在“腾讯中国私募基金年会2016”上的讲话,近期中基协还有可能发布更多行业自律规范。
具体来说,包括即将推出《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内容与必备条款指引》,已经起草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正在起草制定《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外包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计划修订《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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