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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警上街整治交通:借鉴爆竹管控经验,重点整治十类违法
从即日起,上海将展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
3月24日,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上,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指出,所有警力都要压到街面,划分责任区,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者的肩头。
白少康提及上海市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时说:“上海交通秩序混乱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交通违法行为量大、面广、屡禁不止。”
会议表示,上海将充分借鉴上海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做法,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自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常态长效治理,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努力实现“四个显著”目标。
第一,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全市79条主干道和各区县划定的160 处重点路段机动车无违法停放,外环线内和郊区中心城镇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滞留路口等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面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第二,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现象基本消除,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显著提高。
第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存优化。重点路段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76条单行道建设、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梳理更新等任务全面完成,外环以内各条主、次干道和支路静态交通执法“电子警察”全覆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第四,道路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尊法守法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其中,关于重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十类违法行为:
1、机动车乱停车,主要包括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占道,主要包括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运车占用客车道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乱变道,主要包括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等违法行为。
4、机动车乱鸣号,主要包括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涉牌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6、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
7、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8、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9、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10、非法客运,主要包括汽车、网络专车以及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五类车”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上海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力度和措施,将按照统一标准推进。其中,重点整治道路如下:79条交通干道,各区县划定的160处重点路段;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轨道交通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绿地公园、旅游景点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新闻附件】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上海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二、禁止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应急车道,货运车违法占用客车道;
三、禁止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造、违法连续变道;
四、禁止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违法鸣喇叭;
五、禁止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六、禁止机动车遇阻塞违法滞留路口、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
七、禁止机动车违法闯红灯、违法逆向行驶;
八、禁止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
九、禁止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十、禁止汽车(包括网络专车)和“五类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残疾车、电动自行车)从事非法客运。
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信息,将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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