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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苏云南浙江上海等省市回应山东疫苗案协查函
3月18日晚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就澎湃新闻18日上午报道的“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或影响人命,山东广发协查函”事件,目前已有上海、广东、江苏、云南、浙江、海南等省市有关部门回应。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据人民网报道,记者从江苏省食药监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13个地市暂未收到来自山东方面的协查函。江苏食药监部门将加强与山东方面的联系,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人民网记者先后联系了济南市食药监局、山东省食药监局,但仍未获悉涉及的18个省市名单及协查函的具体去向。济南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该案还在调查中,他们已经将相关情况向山东省食药监局进行了汇总。如果市民对自己注射过的疫苗有质疑,可以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查询。“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正规渠道接种的疫苗,是不会有问题的。”该工作人员表示。而山东省食药监局市场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上述人民网报道称,据了解,济南市查办的这起案件中,被查扣的疫苗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100余箱20000余支。虽然其来源是正规疫苗,但运输过程中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但因为疫苗可能已经失效,即人接种后无法对相应疾病免疫。对于狂犬病、破伤风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而对于甲肝、水痘等疾病,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而放松警惕,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疾控中心18日就此事称,该中心没有向无资质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当前,广东省疾控系统和接种门诊冷链系统运转良好。
另据央视报道,上海卫计委18日亦表示,济南警方查处的疫苗非法经营案,没有涉及到上海地区。上海相关疫苗供应公司均为具有资质的合规企业。疾控部门对到货疫苗的供应商资质、药检报告等进行严格查验。
据《春城晚报》报道,云南省疾控中心18日就此事回应称:自2010年至今,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各疫苗供应单位采购、配送到省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均不涉及该案件中非法经营的疫苗。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18日表示,该省食药监已与山东方面联系,目前浙江还没有收到协查函,“如果流入的省市当中包括浙江,我们或者下面地市应该会收到协查函。”工作人员说,不过这并不能排除浙江已被流入的可能性,“浙江已经开始在做调查。”
据南海网报道,3月18日下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经与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了解,山东警方日前破获的特大疫苗非法经营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销售的数亿元疫苗,暂时没有发现流入海南市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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