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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刘贺墓应该如何命名:“海昏侯墓”还是“昌邑王冢”?
2015年秋,在历经5年的发掘后,江西南昌新建县海昏侯墓一经消息披露,很快即以保存基本完好、陵园清晰、遗物珍贵而引起各界关注。其墓主也在2016年3月因“刘贺”玉印的发现而被宣布为先是昌邑王、后为汉皇帝、再为海昏侯的汉武帝之孙刘贺。
刻有“刘贺”二字的玉印凭借曾经为帝而最后为海昏侯的经历,刘贺的记载要远多于大多汉代列侯。据文献记载,刘贺之父刘髆是汉武帝最宠爱的李夫人所生,天汉四年(前97年)被武帝立为昌邑王,在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的六子中,刘髆年龄最小。在汉昭帝去世后,因其“亡嗣”而需要择子为帝。在经过一番抉择后,当时已为昌邑王的刘贺就幸运地登上帝位。
虽然刘贺的生年史书未载,但从相关记述推断,他大体出生于征和二年(前91年)左右,即位时在19岁左右。不过悲剧的是,刘贺即位仅27天后即被“群臣”所废。而其被废的原因,不同的文献近似的记载为淫乱,只有《汉书·五行志》认为刘贺失国是因其“狂乱失道”、“狂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
刘贺被废,臣下言“请徙王贺汉中房陵县”,被太后所止,“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在被褫夺爵位后,刘贺没有回到之前的昌邑王,仅在昌邑以“二千户”“汤沐邑”生活。而继之即位的汉宣帝一直警惕地监视着刘贺,直到确定“贺不足忌”后才在元康三年(前62)“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不过规定刘贺“不宜得奉宗庙朝聘之礼”,使刘贺不仅不能回京朝觐天子,更不能拜祭宗庙,成为一个不完整的列侯。
到豫章就国的刘贺,一直生活在宣帝的监控之下。几年后在从扬州刺史那里得知“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交通”后,宣帝马上“制曰:削户三千”,使刘贺仅余千户食邑。很快,神爵三年(前59年)刘贺去世,豫章太守廖建议海昏侯除国,朝中“皆以为不宜为立嗣,国除”。
刘贺死后如何埋葬,这在汉史文献中没有明确记载,但在略晚的文献却有隐约记述。如《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载,公元260年在“高贵乡公卒”后,“皇太后令曰:……昔汉昌邑王以罪废为庶人,此儿亦宜以民礼葬之”,与此相同的记述尚见《晋书·帝纪》及后世转引。这里“亦宜以民礼葬之”的“亦宜”表明,在刘贺去世310年后的曹魏时期,社会上层还流传着刘贺以庶人“民礼”埋葬的记忆———这与海昏侯刘贺墓的巨大差异甚值深思。
而随着位于南昌新建区大塘坪乡观西村墎墩的海昏侯刘贺墓的发掘,这座墓究竟该如何称呼也就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比方说,在媒体的报道及相关介绍中,就出现了“南昌西汉大墓”与“南昌海昏侯墓”等不同的称谓。
海昏侯刘贺墓应该如何命名?
一般而言,在一座墓葬发掘之后,如果这座墓原来没有流传下来的确定的名称,那发掘者就可据其所在的小地名对其命名,如“大云山汉墓”、“双乳山汉墓”、“长沙象鼻嘴一号汉墓”等等;也可以根据墓葬的时代及墓主的身份对墓葬定名,如“西汉中山王墓”、“南越文王墓”、“西汉长沙王后渔阳墓”等等。但若一座墓葬原来已有过去所遗留的名字,那问题就会复杂一些。如经发掘证实其原名有误,那么发掘者可以重新命名,也可以在原名已成地名的情况下,对该墓的旧有名称不改而遵称不变。
目前大家了解最多的,也是最著名的在发掘后没有改名的墓葬,是现在用来与海昏侯刘贺墓作比较的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在发掘前,这座墓被传为是五代马王之墓,故名为马王堆(1950年代夏鼐先生已指出其为汉墓),在1970年代初经发掘确定其时代为西汉、墓主为轪侯而与马王无关后,当地一直还是以马王堆汉墓来为名。
但无论如何,过去一直都极少见到如“南昌西汉大墓”等以省会“南昌”的大地名来命名的先例———这违背了考古学以小地名命名以尽可能排除重名的学术传统。
那它叫“海昏侯墓”是否合适?我觉得亦有不妥。
首先,刘贺墓在文献和方志中其实一直有明确的记载和名称———昌邑王冢。如《太平御览》卷549“礼仪部”引《异苑》谓“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昌邑王冢”。正德《南康府志》卷7“建昌县”下有“昌邑王墓”,言其“在县西六十里,汉昭帝封贺为昌邑王,卒葬于此”。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22有“昌邑王墓”,言“昌邑故城有大墓一所,小坟二百许。志云,豫章有百姥冢,葬昌邑王妾处”。嘉庆《大清一统志》卷317也有“昌邑王墓”,“在建昌县北六十里昌邑城内,有大小二冢”。
从这些记载看,起码从《异苑》成书的南北朝时开始,或至少从传方志较多的明代开始,刘贺墓的名称已固定为“昌邑王墓”并成为地名。刘贺原为昌邑王,之后皇太后在刘贺被废后也将“故王家财物皆与贺”———现墓葬发掘中“昌邑”为名的器物应与此有关,而文献中不仅张敞在向宣帝汇报刘贺的情况时以“故昌邑王”称之,宣帝诏书也谓“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从这些情况看,虽然刘贺从天子被废后已不是昌邑王,但当时人还是以昌邑王称之———最多称其为“故昌邑王”。因此南北朝以来将刘贺墓名为“昌邑王墓”的名称应该无误。
其次,齐永明五年(487年)沈约奉诏撰《宋书》,在其自序中讲“汉有曰戎,字威卿者,光武封为海昏侯,辞不受,避地徙居会稽乌程县”,说的是东汉光武帝时曾封沈约之祖沈戎为海昏侯,但其不就而避地乌程。但沈戎虽未就海昏侯,而其墓却一直以“海昏侯墓”为称,如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94“江南东道”、宋谈钥《(嘉泰)吴兴志》卷4、明李贤《明一统志》卷40、清穆彰阿《(嘉庆)大清一统志》 卷289等等,均载乌程县“金鹅山”上有海昏侯墓。因此,我们虽然知道这座墓并不是真正的海昏侯之墓,但“海昏侯墓”这样的称谓事实上用以指称浙江的沈戎墓已千载,那南昌若再以“海昏侯墓”来命名,难免有重名之虞。
第三,刘贺虽封海昏侯,但历代方志中的海昏侯所居之城的名字却为“昌邑城”。如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06“江南西道四”、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26、明陈霖《(正德)南康府志》卷7、明李贤《明一统志》卷49和52、明陆应阳《广舆记》卷12、清谢旻《(雍正)江西通志》卷38等等,均大同小异地谓“昌邑城,《豫章记》 汉昌邑王贺既废之后,宣帝封为海昏侯,东就国筑城于此”。直至今日,在墎墩汉墓附近尚有“昌邑乡”的地名存在,这就说明刘贺海昏侯国的侯国城的名称应为“昌邑”。
第四,若从前引方志看,其所言的“昌邑王冢”位于“昌邑城”一带、主墓外还有小墓若干———至少有大小两座墓的特征,恰与目前在南昌市新建区海昏侯墓勘探发掘的情况完全一致。因此将这座墓称为“昌邑王冢”或“昌邑王墓”,就不存在与文献、历史的违背———似乎可以作为这座墓名的第一选择。
当然,如果认为刘贺在豫章时是海昏侯而非昌邑王,将其名为“昌邑王冢”或“昌邑王墓”存在一些在今人看来名不副实现象,那我想可以按谢旻《(雍正)江西通志》卷110“海昏侯刘贺墓,在建昌县西北六十里昌邑城,内有大坟一所,小坟二百许,旧称百姥冢”的记载,将此墓称之为“海昏侯刘贺墓”。这不仅于史有征,而且也与发掘相合,可能不会有太多的异议。
需要指出的是,在海昏侯刘贺去世后,虽被除国,但后汉天子还是为了表示宗族和睦而绍封其后,重新设置海昏侯国。直接名这座墓葬为“海昏侯墓”而不添加墓主名称的话,就会与其他代海昏侯墓出现冲突。因此,要是不名此墓为“昌邑王墓”而名“海昏侯墓”,那添加墓主的名字,称“海昏侯刘贺墓”,可能会更加清晰一些。
当然,也应指出的是,与考古发现海昏侯刘贺墓基本未被盗掘的情况不同,在《太平御览》卷549“礼仪部”引《异苑》中谓,“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昌邑王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这是昌邑王墓被盗的确切记载。在这则文献中,“豫章”的地名提示此“昌邑王冢”应非远在山东的昌邑王刘髆之墓,就是说,它应是与位于古豫章今江西境内的海昏侯刘贺墓有关。但这条文献约略,“胡家奴”所“开”的“昌邑王冢”究竟是不是刘贺墓,有待更多的资料才能加以判断。
(文章原题《“海昏侯墓”命名商榷》,原刊于3月18日《文汇学人》,经授权,澎湃新闻转载,现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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