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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回应网络约车合法性:实行地省一级许可管理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张枭翔
2016-03-14 12:23
来源:澎湃新闻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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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图为杨传堂。 东方IC 图

3月14日10时,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在全国两会期间举行记者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2015年10月10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公众对网约车的合法性和具体的监管方法颇为关注。

对于“在制定这两个文件时有没有多方面考虑到、兼顾到各方的利益”的第一个提问,杨传堂回应称,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针对《暂行办法》中“网约车必须到县市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才能获得相应许可”的内容,刘小明透露了交通部最新的想法: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线上的这部分由平台所在地省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来进行许可。得到这个许可全网通行,就是全国其他地方不需要再进行许可。

杨传堂认为,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

杨传堂强调,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2015年3月,杨传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永远不允许私家车当专车运营。”此次记者会上,针对“私家车能不能做专车”的提问,杨传堂表示,私家车想要转化为网约车,通过一定的程序转化为合规的营运车辆之后,就可以从事经营性的运输服务。

杨传统强调,此次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明确定位。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

二是要建立运力规模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解决供需矛盾;

三是改革经营权的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炒卖和和擅自转让;

四是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五是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六是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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