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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下避免交易纠纷,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布提示
微信公号“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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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近期在信访处理工作中,发现受“三价就低”等房贷政策影响,购房人因贷款额度降低导致违约的纠纷有所增加。
如某消费者于8月7日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此后申请房贷时,银行最终审批的贷款额度从预估的545万降低为268万。277万的巨大资金缺口使其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损失定金的同时更可能面临巨额的违约金。故以居间方未告知房贷新政致其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为由发起投诉。
在此,为尽可能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特作如下几方面提示:
一、对于购房人
应全面详尽了解最新的各项购房及相关金融政策,对自身购房资格、资金备付能力等关键要素有了充分把握再出手,尤其对目前银行贷款评估金额可能仅为网签价的50%这一现状要有充分准备。尽可能与业主协商在交易合同中加入“因贷款受限导致无法继续履约,双方可以和平解约而无需承担违约金”的补充条款。
二、对于置换型业主
建议不要选择同步交易,以避免万一买入方因贷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约,进而影响自身购入交易的房款支付,造成连环违约。尽量待卖房资金确定到账后再启动买房交易。
三、对于居间方
签约前应充分告知交易双方最新的房产及金融相关政策,提醒买受方确认好自身购房资格及资金能力,尤其对目前银行贷款评估金额可能仅为网签价的50%这一情况要明确告知购房人。最好是以书面形式并要求交易双方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相关纠纷应积极协调,最大限度让双方降低经济损失。
四、对于相关管理部门
呼吁新形势下,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各类政策的宣传力度,协助购房人理性客观的认识自身的购房能力,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原题为《“三价就低”房贷新政下避免交易纠纷的几点提示》)
责任编辑:徐晓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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