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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冰要饮用水,南京东路街道试点“最细”餐饮现场管理规范
“小餐饮规范,是我们食品安全工作的底线。中型以上的餐饮单位规范,就是我们的门面和高线。”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所长陈武军说道。
9月9日上午,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京东路街道举行《黄浦区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现场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实施启动仪式,并率先在南京东路街道试点,在区域内积极打造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标准化综合管理模式,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黄浦经验。
2018年,黄浦区被列为全市首批区级标准试点区,发布了《小餐饮店管理规范》,探索通过高标准引领高效能治理,当年有683家小餐饮店通过标准化验收。2019年,又结合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新要求,对《小餐饮店管理规范》进行2.0版升级。目前,黄浦区已对2247户小餐饮单位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实施评估。
在小餐饮单位标准化工作试点的基础上,此次,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南京东路街道、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对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现场规范化管理进行探索,并将南东街道作为首批试点地区。
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副所长金春靓介绍,《管理规范》自今年年初开始汇编,全部源于日常监管的启发,实操性极强。比如,规范规定:
使用自制蛋液的,应冷藏保存蛋液,防止蛋液变质;
加工制作鲜榨果蔬汁,食用冰等的用水,应为与包装饮用水、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融入明厨亮灶、网络送餐、垃圾分类、信息追溯、绿色文明消费等内容。不少要求甚至高于通用标准。比如,试点单位必须实施明厨亮灶,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矮墙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加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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