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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专栏:“从来没读过金庸小说”

张佳玮
2016-03-10 19: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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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先生,今天92岁了。

他写完《鹿鼎记》的最后一行,让韦爵爷微笑着归隐江湖,也就此封闭了他的江湖,至今也已经四十四年了——而他写那十四部,也就是十八年光景。

我的希望?嗯,他老人家敞开了活,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张三丰那个寿数只是个起始点。

然后……但愿我回到“从来没读过金庸小说”的状态。

按说,生书熟戏,听不腻的曲艺。书是陌生的好。但金庸先生的书,很耐重读。耐重读的书,都如五香豆腐干,有味,耐嚼。书页当然没法扯来吃了,于是耐嚼就体现在尺寸与劲头上。

读金庸熟了之后,每次重读,都像是孩子上游乐园,可以径直去自己喜欢的段落。因为已经没有悬念,没有紧张,只剩读那一段儿的愉快了。

有朋友喜读情情爱爱的段落,看见张翠山与殷素素、张无忌与赵敏的纠葛就来劲;有朋友喜读男儿慷慨的段落,捧着胡一刀大战苗人凤便不撒手。爱读豪气干云的,翻到乔峰去聚贤庄就血脉偾张;爱读金戈铁马的,会死读成吉思汗与帐下诸将那些句子。

我甚至有朋友,专爱看桃谷六仙扯皮,还一本正经跟我说:

“别看他们说的都是胡扯,就是好看,逻辑上还真不易驳倒,跟说相声似的……”

我自己无聊起来,爱重读《书剑恩仇录》里乾隆自命风流去嫖玉如意,被红花会捉了;《鹿鼎记》里一干大员官场酬酢,从韦小宝韦爵爷视角看来,格外搞笑。那是金庸先生戏笔调侃最好玩的所在。

偶尔也和朋友们聊,为什么无聊起来,就会想重读金庸的书。大概结论是,好看,这是其一;看久了,悲情的部分也不悲情了,于是只剩下一个虚拟的世界,仿佛古代人看山水画而向慕生活在其中似的,我们这些重读党,每次重读,都像是找一个任意门,重新回到金庸的武侠世界。萧大侠死在雁门关了吗?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去无锡松鹤楼,看他和段誉斗酒;洪七公和欧阳锋拥抱着死在华山了吗?不要紧,我们可以立刻回到他和郭靖黄蓉初次见面时,去问黄蓉要鸡屁股吃,还吃了“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

那是个很鲜活,很扎实,又安全的世界。这就够了。

但真正的乐趣,还不在于重读。

回想起来,我读金庸小说,都是很久以前了——我大概小学五年级就读完十四部了吧。那时我读书经验不丰富,于是:

我第一次读《书剑恩仇录》,初时只以为主角是李沅芷,直到陈家洛出场,才发现气氛为之一变,觉得女主角是霍青桐;救出文泰来后,江南事了,以为大事已定,不料后半部分,陈家洛在大漠之上,遇到香香公主,小说氛围立刻又天翻地覆,终于迷城玉峰之类情节齐出,真是弄雨翻云。

我第一次读《射雕英雄传》,初见江南七怪与丘处机,以为天下高手;又出来黑风双煞,只觉一山还比一山高;看着郭靖练全真内功、学降龙十八掌,一点点变强,然而之后,东邪西毒、五绝纷起,真是另有高处比天高。等小说结尾,欧阳锋发疯,英雄束手,而成吉思汗扬鞭草原,问郭靖自己算不算英雄时,忽然就觉得先前自己并没真读懂这本书。

我第一次读《鹿鼎记》,先以为韦爵爷会与其他少年英杰一样成才,后来发现不对:康熙擒鳌拜、韦爵爷招惹吴三桂、李自成与陈圆圆、桑结与葛尔丹,终于韦爵爷去了莫斯科,辅佐苏菲亚女王搞运动,再后来平三藩、定台湾,韦爵爷亲自定了雅克萨条约。这诸般滑稽,眼花缭乱,全然出于意表。

我第一次读《天龙八部》,到发现木婉清与钟灵是段誉妹妹为一变,到萧峰痛知身世又一变,到虚竹出场成为第三主角又一变。终于少林寺前,燕云十八骑尘烟飞舞,西夏宫中,一语而定梦郎梦姑。茶花影里,刀白凤告诉段誉,“那些其实不是你的妹妹”。情孽纠缠,飞短流长。

是的,回想起来,第一次读时,还来不及去体会深文奥义,只讲究看故事的时候,才是最动人的体验,一曲一折,一跌一宕。

很可惜,除非失忆,我很难回到“从来没读过金庸”的阶段了。这种一次性的美妙快感,结束了。

跟过连载的人一定知道,单行本读起来很美妙,但追连载过程中那种心情,又截然不同。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读到的多是金庸的单行本。那时尘埃落定,甚至修订完了。而20世纪50年代-70年代,香港的读者们,却可以读连载。当然很难熬,不如读单行本快慰。而且连载版本与我们现在读的,多有不同。比如,连载版本中,杨康招惹的有穆念慈与秦南琴两个女子,张无忌身边常伴一只火猴,王语嫣最初叫王玉燕等。但稍微想象一下好了:

1958年的夏天,香港市民在喝茶讨论:“哎呀,洪七公被欧阳锋打了一掌,会不会就这样死掉啊?”“周伯通跳海了,是不是被鲨鱼吃了啊?”

1961年的夏天,香港市民买到了一份《明报》,“我要看看小龙女到底死了没有!”

1962年的夏天,《明报》的读者纷纷念叨:“这个周芷若看来一定是女主角了,可是赵敏又是个谁?”

1965年初,《南洋商报》的读者感叹:“这个阿紫也是段誉的妹妹!怎么那么多妹妹!”

……

金庸先生写过,他当年一般一天写八百字。想象起来,幸而当时没有网络,不然,香港与东南亚人民,一定要一边催更新,一边嚷嚷:“我喜欢的主角不要死!”

这种去买一份《明报》副刊,看一期更新,然后继续等着的生活;这种十八年里,这么等着盼着,翻完十四部的生活,想起来,是挺幸福的。

“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啼鸟还知如许恨,料不啼青泪长啼血。谁共我,醉明月?”

这首气宇轩昂志行磊落的“贺新郎”词,是南宋爱国诗人辛弃疾的作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骑在马上,满怀感慨地低低哼着这词。

这老者已年近六十,须眉皆白,可是神光内蕴,精神充沛,骑在马上一点不见龙钟老态。他回首四望,只见夜色渐合,长长的塞外古道上除他们一大队骡马人伙之外,只有阵阵归鸦,听不见其他声音,老者马鞭一挥,纵骑追上前面的骡车,由于满腹故国之思,意兴十分阑珊。

整整六十一年零一个月前,当香港读者在《新晚报》上,读到金庸先生这段文字时,会想到那是一个传奇的开始吗?

我真的很想,重回到“从没读过金庸小说”的阶段,重新再尝试一次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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