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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倡湘鄂共建中国内陆(两湖)自贸区,助力长江中游城市群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2016-03-09 20: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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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龚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由湖南、湖北两省共同申报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建设“中国内陆(两湖)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崛起。

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批复前后,湘、鄂、赣三省及其部分市县区均在制订相关的对接方案,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省级层次达成了《武汉共识》,并签署了《长沙宣言》、《合肥纲要》。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夕,2016年2月29日—3月1日,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省会城市又在南昌召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四届会商会,签署了《南昌行动》。在市级层面长江中游城市群此前亦提出了“咸(咸宁)、岳(岳阳)、九(九江)中三角”概念。

不过,龚建明表示,虽然《规划》非常系统,各地的对接方案也十分详细,但各地似乎都缺乏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有效突破口和战略大格局引领,也缺乏一个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建设总体规划。

目前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均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规划》的重要战略定位之一就是“内陆合作开放示范区”,龚建明认为,湖南、湖北两省共同申报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战略大格局的有效突破口。

龚建明表示,建设中国内陆(两湖)自由贸易试验区很有必要,由湖南、湖北两省共同申报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建“中国内陆(两湖)自由贸易试验区”,按“2带1”模式组建,即长株潭板块、武汉板块带岳阳板块,形成“长—岳—武”产业协同发展大格局,打造“长—岳—武”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以此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崛起,培育全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为此,龚建明还给出了五条具体建议,主要围绕自贸区的定位、规划面积、负面清单、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

自贸区定位为“内陆合作开放示范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引擎”、“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实行“2+1”模式,由长株潭片区、武汉片区加岳阳片区组成;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规划面积可另行专案设计;两湖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上海等其他4个自由贸易区实行同一负面清单管理;重点从11大产业着手,联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构建产业协同发展的机制等。

此外,龚建明还认为,中国内陆(两湖)自贸区以后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将南昌、九江等城市囊括进去。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前,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中部四省都分别提出过各自单独设立自贸区的构想。

早在两年前的全国两会上,2014年,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长胡衡华在接受采访时就透露长沙欲申请建立自贸区。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也曾打包申报设立安徽(合芜马)自由贸易试验区;江西南昌、九江两市联合申报昌九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也曾欲整合东湖综合保税区、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武汉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阳逻港四大园区现有功能,打造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

然而,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中部四省又欲联合申报内陆首个自贸区。2015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合肥市市长张庆军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合肥正在与武汉、长沙、南昌一起申报内陆首个自贸区。彼时,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市长胡衡华,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亦提出了同样的建议。当时《湖南日报》报道称,湖南省省会长沙拟联合湖北武汉、江西南昌、安徽合肥等3个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向国家共同申报首个内陆跨区域自贸区。

今年两会上,中部四省关于设立自贸区的呼声再起。除了龚建明代表提出的湘鄂共建中国内陆(两湖)自贸区外,25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亦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联名呼吁,恳请国家设立中国内陆(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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