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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所高校获中国首批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
1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共有27所高校获批新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所军校获批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共计有29所高校获得我国首批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据了解,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和空军工程大学是将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撤销的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从2016年起不再招收研究生,待在学研究生毕业后,其学位授予权即予终止,其余27所高校为全新增列。
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点增设过程2015年6月11日,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加快网络空间安全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工学”门类下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学科代码为“0839”,授予“工学”学位。
2015年10月30日,开启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2016年1月2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6]2号】)》、《关于同意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2016]2号】)》,同意29所高校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1. 应同时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数学”一级学科(或“密码学”二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
2. 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应具有3~5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有一支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
3. 在相关学科下正在开展网络空间安全方面研究生培养工作,与网络空间安全相关领域的研究机构或企业有良好合作。
(二)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将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条件:
申请对应调整的现有学科应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或“军队指挥学”四个一级学科之一,并具有博士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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