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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曝光7起典型案例,涉及5省和2家央企
生态环境部今天(9月6日)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案例涉及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五省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相关问题。
这七个案件包括:
第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机砖厂取土坑变身垃圾填埋场,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督察组在吉林省督察时发现,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2017年7月陆续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入砖厂取土坑内,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
第二,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煤量替代弄虚作假,违规建设“两高”项目,大量污水偷排直排,海子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第三,湖北省黄冈孝感襄阳等市磷化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突出,磷石膏综合利用不力。最近1座距离长江仅50米。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侵占了土地资源,磷石膏库渗漏严重污染环境,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
第四,广东茂名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34.5%,电白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对水东湾海域造成影响。
第五,四川省遂宁市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第六,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公司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整改但公司都敷衍应付。
第七,中国黄金集团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针对以上案例,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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