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西萍乡野蛮装修致楼层坍塌6死1伤,管理部门被指“抓瞎”

谭皓仁、宋君毅/新华网
2016-02-28 23:00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2月26日14时18分,江西萍乡市安源区新学前巷27号1栋六层房屋的4、5、6层发生部分坍塌,涉及住户6户。 中新网 图

新华社南昌2月28日消息,2月26日14时18分,江西萍乡市安源区新学前巷27号一栋6层房屋的四、五、六层发生部分坍塌,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该栋房屋405室业主装修时不当施工引发连续坍塌。目前,虽然事故搜救工作已全部结束,但因住户“野蛮装修”引发的这起恶性事故,仍然发人深思。

室内装修为何引发楼房坍塌?

记者在现场看到,楼房上面3层中约三分之二部分已经坍塌。据了解,坍塌楼房建于1983年,一层为商铺,二三层为当地房管部门办公用房,四至六层为居民住房。一至三层为框架结构,而出事的三个楼层则为砖混结构。

一楼商户黄永清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前几天,4楼一直有住户在进行装修,“这么老的房子,哪经得起折腾。”

“才装修了两三天,就出事了,垮塌面积达630平方米。”萍乡市房管局城区房管所所长周志萍告诉记者,他们也是接到住户反映,才知道4楼业主在装修,听说还打了墙、动了门窗。周志萍说,由于楼房建成时间久远,当年的建造标准较低、建造技术较差,加上“野蛮装修”行为的破坏,终至酿成大祸。

“野蛮装修”究竟该由谁来监管?

近年来,全国各地类似的“野蛮装修”事件时有发生,萍乡居民楼坍塌事故只不过是极端案例。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对“野蛮装修”的监管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业主把门一关,自己在里面弄,谁也拿他没办法。”周志萍说,虽然原则上装修有个申报审批制度,但实际工作中管理部门处于“抓瞎”状态,只有接到举报投诉,才会去看一下。

“就算邻居动了墙,也不会去问。”坍塌楼房601室住户罗桂珍表示,城里人都是“老死不相往来”,对于这种连物业管理都没有的老楼,业主想怎么装就怎么装,互相都不会过问。

江西省政协原常委许小欢曾对家庭装修问题进行过专题调研。许小欢表示,当前一些家装企业与监理主体混同,由企业负责人在内部自定人员进行施工监理,“自己监管自己,形同虚设。”有的甚至没有监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清问题长期存在,表面上,住建、质监、城管等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可以监管,但由于没明确监管责任,实际上“谁都没去管”;现有法律法规仍不完善,目前针对家庭装修的立法处于缺失状态,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去年12月起施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只是原则性规范,各地亟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为此,许小欢建议,应尽快改革监理方式,构建独立、公正、权威的第三方工程监理机制;尽快制订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家装工程监理和装修企业及个体等各方规范的职责、标准、任务、原则、程序、法律责任等;加大问责惩处力度,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装修行为,建立装修企业及个体和监理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

如何消除老旧楼房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老旧居民楼安全隐患问题将日益凸显,城市管理者将面临严峻的考验。

“老城区中,类似的老旧居民楼占80%以上。”在事故现场指挥部,周志萍忧虑地说,这种楼房质量不高、产权复杂,如果再遭到“野蛮装修”,极易产生安全隐患。

“反复买卖,卖一次装修一次,可能对老旧房造成致命的伤害。”许小欢说,在既没有物业管理,又没有执法部门有效监督之下,反复装修必定对老旧房造成反复伤害,一旦出事,后果严重。

“关键要建立台账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许小欢建议,对一定年限的老旧楼房,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不经申报审批禁止进行装修,实现“前端把关”。

针对城市老旧居民楼装修监管问题,许小欢还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大排查力度、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应建立长效机制。首先,要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并明确牵头部门,避免相互推诿“踢皮球”的现象,同时建立问责机制,对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倒逼;其次完善老旧楼房装修申报流程,在建立台账基础上实现“申报-审批-监管-处理”的“一站式”服务,既能方便群众申报,又能实现有效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萍乡居民楼坍塌事故发生后,江西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立即开展老旧居民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其中,要求各级房地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居民楼,立即组织开展整治,确保房屋安全,确保不发生房屋垮塌事故。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