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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遗址保护多点自觉,少点算计
2月22日,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日军慰安所旧址“海乃家”建筑开始拆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虹口区随即告诉媒体,该建筑不具备文保建筑的身份,但拆除工作已暂停,并已邀请有关专家和文保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既然该建筑不具备文保建筑的身份,拆掉它,似乎也没有人需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正如历史学者、“慰安妇”研究专家苏智良教授所言,上海的保护建筑这几年是在不断地认定、不断扩大的,今天没有被保护的建筑,下一次说不定就被保护了,所以拆历史建筑应该慎之又慎。
中国号称文明古国,但毋庸讳言,也是对历史遗址最不注重保护的国度之一。以中国最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安为例,它最鼎盛时期的唐代历史遗迹,到今天保存基本完好的,只有寥寥数处,大量著名历史景观毁于天灾人祸或自然磨蚀。其他历史文化名城几乎都是如此,今天比较常见的历史景观,多为明清时期的遗产。历史上太多有名的景观要地,今天只剩下地名,再也没有文化旅游价值,也没有学术研究价值。
2011年1月,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三十年来首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事后,参与检查的一位专家曾透露,在全国11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有13个名城已无历史文化街区,还有18个名城只剩一个历史文化街区。而按照规定,有两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的才能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消失的原因,有的是在1982年国家划定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尚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但更多是划定之后却人为拆毁。
法律法规明文保护的得不到保护,没有明文保护的,更得不到保护。历史遗址被拆除破坏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其次是所在位置不符合今天的城建规划,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
单纯从眼前的经济利益考虑,或单纯从眼下的文化历史视野考虑拆还是不拆,都是不智的。
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以目前比较热门的各地“古镇”为例,这些地方多因为并不地处通衢大道或经济不算发达而避免了被拆除的命运,如今它们多成了炙手可热的旅游资源,当地居民也多可从中获得不菲的经济收入。而那些交通便利,原来更为有名,更有保护价值的古镇,却因只看到眼前利益,古物被拆除一空,迅速被“现代化”,它们中的一些如今正不幸陷入寂寞之中。拆不拆,应该慎重对待,弄不好,就是在谋夺子孙的饭碗。
历史文化视野更是如此。一代人有一代人观察事物、看待历史事件的方式方法;“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今天显得没有价值的历史遗迹,在今后未必不可以获得至高的文化历史价值。今天把觉得没有“价值”,也不受法律保护的的历史遗迹任意拆掉,当将来的历史寻踪者拿着历史书,发现只有一个地名时,我们完全可以想象那种愤怒和惋惜。
有关历史遗迹的保护,法律强制之上,还应该有一种自觉的文化意识,这是一个文明古国应有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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