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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须设置公共卫生科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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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须按要求设置公共卫生科。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一则通知透露了上述要求。
《通知》提出,将医院设立公共卫生职能科室纳入转设三级医院、等级医院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指标体系;今年9月底前,各地二级以上医院要按要求成立公共卫生科,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具体人员配置上,《通知》要求,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等应结合医院实际,独立设置公共卫生科,其中三级医院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其他二、三级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可挂靠相关职能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和3人。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独立设置公共卫生科。
二、三级医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立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按规定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每250张床位应配备专职人员1名。
《通知》要求,建立医防融合工作机制,医院公共卫生科纳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管理,业务工作接受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属地疾控机构应指定专门的科室负责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疾控机构可独立设置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科,对接医院公共卫生科工作,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共卫生科相关工作进行日常指导。
责任编辑:李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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