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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灾期间23起市场操纵案将审结:拟罚没款金额超30亿

澎湃新闻记者 唐莹莹 综合报道
2016-02-22 10: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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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证监会统计,2015年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创下近三年来新高。 东方IC 资料

近日,据《法制日报》报道,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涉嫌市场操纵的23起案件已经完成听证程序,进入复核阶段。据悉,该23件案件拟罚没款总额将超30亿元。

操纵市场是2015年证监会主要打击的案件类型之一。

2015年下半年,证监会部署的“证监法网”第七批执法行动专门针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操纵市场行为。

根据《法制日报》,上述23起案件,当月部署,当月完成,部分案件当月处罚,让市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执法的效果,实现了市场参与者“看得见的公平”。

从“作案”的具体情况来看,这些案件均具有典型的利用新技术、滥用交易规则进行市场操纵的特点,其中包括ETF操纵、利用融券机制操纵、短线操纵、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等。此外,23件案件中,不少创下了“史上第一”。

日前,证监会还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分析了2015年违规操纵市场的新趋势:包括传统操纵首发与新产品嫁接、个人大户手法凶悍、利用场内外杠杆放大收益、刻意规避调查等。

具体来看,第一,将一种或多种传统操纵手法与新产品(股指期货、ETF等)、新业务(融券)、新技术(程序化交易等)、跨市场(股票、ETF与期货市场等)、跨国界等新事物、新情况相嫁接,导致操纵形式不断翻新,对市场公平造成较大损害,取证、认定难度前所未有。

第二,不少个人大户在敏感时点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引发市场关注。如当年宁波敢死队四大操盘手之一马信琪、“私募明星”叶飞等,操纵手法异常凶悍,操纵股票涉及“暴风科技”、“信威集团”、“全通教育”等走势诡异的“妖股”,引发市场极大关注。

第三,操纵行为人利用融券、场外配资等杠杆融资、放大违法收益的情形突出,案件罚没款金额屡创新高。如在涉嫌操纵“特力A”等多起案件中,当事人通过伞形结构化产品募集操纵资金,个别案件募资达数亿元。

第四,违法行为人刻意规避调查,交易行为隐蔽复杂,查处难度大。相关案件资金流转频繁、复杂,查办实践中甚至有违法分子故意到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开立银行账户,企图躲避调查。

根据证监会的统计,2015年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操纵市场案件共71起,案件数量创下近三年来新高,占比达到21%,同比增长373%,其中又以信息操纵、滥用程序化交易操纵、滥用融资融券操纵等新型操纵案件为重点。

而从去年证监会立案的情况来看,操纵市场案件占比仅次于内幕交易和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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