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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江苏去年65人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
“因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去年初,随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一同发放的关爱提醒函上,这寥寥数语重若千钧,让江苏不少领导干部绷紧神经。这张提醒函,所展示的前所未有的严厉姿态,贯穿全年,成为江苏干部管理的新常态。
从不松劲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如实报告“家产家事”的硬要求,从提拔升职要多过数道关口,到不仅要守规矩、讲纪律,还要有担当敢作为……监督更严肃,规矩更严明,执规更严厉,“为官”要求更严格。在江苏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过程中,从严管理干部正不断在实践中制度化、体系化。
家产不“交底”,后果很严重
去年,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2人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数字是抽象的,而当身边真的有人因为未如实填报“家产家事”而被处理,对干部的冲击是实实在在的。2014年起,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项领导干部并不陌生的制度,从“只填不核”升级到“抽查核实”,首批就有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去年抽查比例从4%增至10%,当年有5430名处级干部和213名省管干部被随机“抽中”,个人有关事项受到严格核查。对于填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被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接受组织函询。
目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正在向科级及以下干部推进。在镇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干部,让“小官”也要报“家底”,去年有8名市本级拟提拔或重用对象因未如实填报而暂缓提拔。
除了随机抽查,江苏重点对三类人员进行“必核”,即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涉及有关举报的领导干部。
“漏报瞒报的后果很严重。”省级机关一位处长坦言,“真抽实查”让自己对填报真正重视起来,“以前可能随便填填,今年真是把家底儿翻了个底朝天,把房产证上的面积、多年前开设的股票账户都仔细查了一遍。”填报中也多了不少“严肃认真”,少了一些“心存侥幸”。
“上”的关口多了,“下”的通道顺了
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干部提拔“四项审查”制度的全面推行,让干部升迁的“难度值”大幅增加。
根据“四项审查”制度,个人档案中不能有涂改、信息造假等情况,否则“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选任程序”;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有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正式上常委会讨论之前,如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中廉政不过关的,取消提拔;在考察和公示期间,如有信访举报的,必须查核清楚,对发现影响使用的一律取消提拔……一句话,哪一关出问题,提拔就没戏。
“四项审查”将监督关口前移,截住“问题干部”升迁之路,将“带病提拔”遏制在源头。去年,65名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35人因档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82人因廉政不过关被暂缓任用或取消资格。
想升迁,还要过“德”关。《关于严格干部德的考核试行办法》,明确信仰缺失、政治自由主义、目无法纪、不讲公德等19种具体情形,“德”明显出问题或负面反映比较集中的,不予任用或及时调整;对“德”有负面反映且有具体线索或被实名举报的,在调查核实清楚前暂缓使用。
“上”位难,“下”的通道却更加顺畅。去年,根据中央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省市县共有562名乡科级以上干部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目前,江苏正制定细则,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
划边界树标杆,严管干部体系化
去年底,省委组织部将“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正式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评议工作,再一次敲实防治为官不为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地位。
此前的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专题部署,一次性出台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以及《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30条行为规范》《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试行)》等“1+6”项制度,明确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和党委、一把手、职能部门等的责任边界;划定为官不为的“二十种情形”,亮明党员干部12个“严禁”、23个“不准”、38个“不得”,又为践行“三严三实”提供价值典范和行为标杆。
“1+6”系列文件的出台,使得干部管理更加制度化、体系化,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症结予以定向击破,实现干部管理对象从“新人”到离退休人员、管理时间从“八小时”到“八小时之外”、监督时机从节点到日常的全覆盖,干部的管理监督更严、更真、更实。(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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