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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嫌麻烦将拉杆箱遗弃成都地铁站,惊动特警排爆大队
可疑箱包现身天府广场,排爆特警出动
今年1月28日9时30分左右,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天府广站警务室接到地铁站方报警,称站内503号安检口附近发现无人认领的可疑拉杆箱。
接到报警后,天府广场站派出所随即启动可疑物品处置预案,民警携带金属探测仪等装备赶到现场,一边组织协勤、保安、站务、安检等各方划定警戒线、隔离人群,并将整个站房近一半的区域设为禁区;一边使用仪器检测等方法检查可疑箱包。
民警检查后发现,行李箱内含有金属物品,无法排除箱内有危险物品的可能性。
随后,成都市公安局快反第十小组、执勤武警、青羊分局等警力先后到达现场,特警排爆大队也随即出动,30多位警察在现场处置该可疑箱包。
大学生“乌龙”行为致虚惊,警方批评教育上午10点40分左右,就在警方使用了防爆毯和准备动用专业设备进行排爆处置时,两个大学生周某和何某向现场民警表示:这个箱包是他们的……
周某何某人二人分别是成都和上海某重点高校的学生,两人携带着一个行李箱包乘坐地铁来到天府广场,准备参观省科技馆后再乘坐地铁前往车站。
询问得知地铁站没有地方可以寄存包裹,然而行李箱内又装有大量书籍比较沉重不方便携带,周某和何某商量之后便直接将箱包放在了售票窗口一侧,然后离开前往了省科技馆……
11点左右,民警查验了箱包内确无违禁物品后,恢复了地铁站的正常秩序。随后,考虑到何周两人并无主观恶意,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便让他们离开。
因携带违禁品进站,多位旅客被行政处罚记者从公交地铁公安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数起旅客因携带违禁品进站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1月5日上午11点左右,20岁的凌某携带1颗子弹,进入地铁1号线桐梓林站准备乘坐地铁时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凌某被处以行政警告。
1月12日晚上7点左右,74岁的田某某携带12颗子弹到地铁4号线草堂北路站乘坐地铁时被查获。最终她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不执行)。
2016年1月1日至2月2日,公交地铁分局已查处非法携带违禁物品案件5件,其中办结4件、1件正在办理之中;行政处罚4人,其中行政拘留3人、行政警告1人。
违禁物品目录发布,气球、高度酒和发胶上榜
2月4日,公交地铁公安分局联合地铁公司发布地铁违禁品目录,不能带上地铁的常见物品全部曝光:
1、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品。例如:汽油、56度以上白酒、发胶、摩丝、烟花爆竹、农药、有毒有害的化工制品、强酸强碱化学制剂、放射性物质等。
2、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例如: 防真枪、子弹、照明弹、催泪弹、自锁刀、三菱刮刀、砍刀等。
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例如:油漆、机油等。
4、犬只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例如:宠物狗(导盲犬只除外)、宠物猫、活体家禽等。
5、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例如:硫磺、硫化氢化学品、陶瓷、鱼缸、钢筋等。
6、充气气球,铁锯、铁棒,运货平板车,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未包装好的折叠自行车等。
7、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品。例如: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长度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
8、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的其他物品。
【释疑】
为什么这些常见东西不能带?
针对禁带目录中出现的一些生活中常见物品,地铁安检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
(一)空气清新剂
危险成分:乙醇、丁烷、丙烷和压缩氮气
隐患:空气清新剂属于液体压缩物,在阳光直射、高温环境和其他意外受力作用下,罐内压力偏高,可能导致爆炸起火。
(二)发胶
危险成分:乙醇
隐患:发胶都是用高压的铁罐包装,放置于温度超过40℃以上的地方有爆裂危险。
(三)杀虫剂
危险成分:苯、甲醇
隐患:和前两种压力容器一样,受热、受剧烈震动会爆炸。
(四)油漆
危险成分:油脂、树脂、颜料、催干剂、增塑剂和各种溶剂隐患:油漆具有高度易燃性,挥发性大,受热膨胀系数大,极易着火燃烧,与空气混合,当浓度达到一定范围,即达到爆炸极限时,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爆炸。
(五)香水
危险成分:乙醇
隐患:一般香水酒精含量80%,属于易燃易爆的物质。温度较高时,加速了香水有机溶剂的挥发量,香水瓶子一旦承受不了这么多挥发出来的气体,瓶子就可能发生爆裂。
(六)指甲油
危险成分:70%-80%的挥发性溶剂
隐患:指甲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的硝化纤维素在空气中易自燃。
(七)花露水
危险成分:乙醇
隐患:花露水中含有75%的酒精和5%的香精成分,一旦靠近火源就会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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