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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少年遭围殴反杀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 喻琰
2021-08-31 11: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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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江西吉安16岁少年吴某遭围殴反杀案二审今日(8月31日)在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31日中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吴某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此次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31日中午,吴女士称,吴某目前在安福县看守所里,远程视频参与了此次庭审。庭审现场,“儿子情绪还算可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吴女士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该案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吉安安福县男子王某锋纠集7名男子,持刀强行闯入当地一家宾馆房间,对房内一名16岁少年吴某进行围殴。情急之下吴某持刀反击,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两人受伤。

今年5月,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2021年6月8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判决提起抗诉。安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量刑错误,导致量刑畸重、适用刑罚明显不当。

吴某母亲吴女士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儿子吴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后于6月9日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针对此案,8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该院于7月2日二审受理此案,8月9日将《出庭通知书》送达给吴某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该《出庭通知书》已载明此案开庭时间为8月31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8月9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依法通知了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在通报中指出,因吴某系2003年12月29日出生,至今未满十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按既定时间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到公平审理、公正判决。

    责任编辑:汤宇兵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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