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华藏宗门”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邪教组织,主犯判无期

中新网
2016-02-02 19:16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邪教“华藏宗门”教首吴某衡在房间被警方抓获。 视觉中国 资料

广东省高级法院2月2日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了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泽衡有期徒刑12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一审法院还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孟越有期徒刑4年。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袁明有期徒刑一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元。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赵卫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刘闰红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吴泽衡、孟越当庭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广东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