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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不得设置重点班”关键在杜绝“任何名义”
教育部8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会上通报,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不出意料,这条新闻当天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班”,原本不应成为新闻。因为,这个要求早就写在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几乎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都要三令五申这个要求。既然如此,“不得设置重点班”为何能成新闻?
只有一个解释:在某些地方,这一规定和要求没有百分之百落实到位。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法律有规定,政府有要求,少数学校为了“出成绩”,却仍在以各种名义分出事实上的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对此,部分家长事实上持赞成态度,少数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也并未较真、出手干预。于是,在“应然” 与“实然”之间,就出现了较大的背离和反差。人们关注这条新闻,也是在关注一个现实难题:“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如何杜绝“任何名义”?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班”,这个要求在一些地方屡屡被虚化、突破,有的属于“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上推行的是“平行班”,实际上在教师配备、学生分流上还是做了操作、有所区分的;也有的分班属于“巧立名目”,打着“实验班”“培优班”“特色班”等各种名头设置重点班,以学生入学或摸底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班。不管是哪种情况,相关人士和许多家长都心知肚明。在分班这个问题上,家长不可能铁板一块,大部分家长是支持均衡教育的。主管部门只要能够较真对待,其实是能够发现线索、顺藤摸瓜的。
应当看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班,背后体现的是均衡教育的原则,彰显的是教育公平的理念。除了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国家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校与非重点校,各学校教育资源、办学条件要均衡化。近段时间以来,各级教育部门围绕均衡教育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有的针对学生免测、免考,有的针对教师轮岗、流动,还有的针对其他领域。这些举措对于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幸福从教,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公平是前提、均衡是基础、质量是关键。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理由去分重点校、重点班,只能加剧不均衡的教育发展现状,加剧家长群体中存在的教育焦虑。就此而言,推进均衡教育、保障教育公平,首先要破除少数人头脑中的“小算盘”,确保义务教育不被应试教育所绑架、利益分化所扭曲。令虽行而禁不止,伤害的是法律的权威、政府的公信,当然还有教育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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