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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半年了,与大家都有关的这些重点修改内容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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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
《刑法修正案(十一)》
都有哪些修改,一起来看!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你必须知道!
一、微调刑责年龄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完善,明确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
1.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将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
2.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3.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从重惩处的具体情形。
三、高空抛物、
抢夺方向盘入刑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高空抛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犯罪作出明确。
1.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四、提高重大责任
事故类犯罪的刑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了重大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刑罚,对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拒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类犯罪加大刑罚力度。增加危险作业犯罪,将刑事处罚阶段适当前移,对具有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的、多发易发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公共卫生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需要,把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刑法上作出规定,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制定相衔接。
1.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补充完善构成犯罪的情形。
2.增加规定了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运输疫区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为。
3.增加规定了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为犯罪,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发生。
六、维护国家安全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生物安全法相衔接,增加三类犯罪,即非法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犯罪和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犯罪。
七、严惩冒名顶替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冒名顶替行为作出明确: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八、增加侮辱、
诽谤英烈行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九、加大力度打击
制售劣药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严惩金融乱象
1.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2.明确对非法讨债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3.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
十一、加大打击
开设赌场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从保障疫情防控、惩治高空抛物,到打击药品黑作坊、严惩金融犯罪,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核心任务,解决实践中突出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未成年人被性侵害问题、安全生产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公共卫生刑事保障等涉及公共、经济、民生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原标题:《普法宣传 |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半年了,与大家都有关的这些重点修改内容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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