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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明天这场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发布会值得期待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21-08-30 18: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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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明日将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尚未举行已引起社会舆论关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1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副部长倪虹围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前有如此关注度的,还是7月21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关情况。7月的这场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在回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提问时表示,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确实不合时宜了,需要及时废止。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预告8月31日的发布会主题时,国新办网站用了一个词组进行概括:“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事实上,“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一直是近年来我国住房政策调控的目标之一。

例如,新华社7月初的消息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该《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与此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有所不同,7月国办的《意见》是“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此番则是“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从“促进”到“努力”,政策推动已在路上。另外,从7月国办的《意见》,可以窥见“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方向和手段。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意见》还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供需匹配,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负主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意见》公布之后,人民日报海外版在一篇报道中介绍,这一新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家普遍认为,《意见》牢牢攥住了“增加供应”这个“牛鼻子”,提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对于改善居住条件、增加民生福祉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上述报道称,住有所居,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着力点。

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如何盘活现有建设用地资源?《意见》给出了一揽子针对性措施。

在农村集体土地利用上,提出“应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解决“职住分离”问题上,明确“可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提高城市自身建筑利用率上,允许“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这样的背景下,8月31日,住建部高层出席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蒋晨锐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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