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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
8月3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2021教育金秋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双减”“五项管理”督导有关情况。会上,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一级巡视员胡延品表示,加强“双减”督导,是中央“双减”《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双减”督导措施包括把“双减”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一号工程”、建立“双减”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等。
胡延品表示,“双减”督导被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一号工程”,将“双减”督导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行系统的部署。特别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双减”政策落实及成效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评价,进一步压实政府责任;设立专门举报平台,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国家督学、学校责任督学开展明察暗访,实行常态化督导;约谈、通报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严格依规问责。
此外,胡延品介绍,《关于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明确,从今年9月份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违规培训广告查处和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共计21项指标,这些内容和指标涵盖了“双减”工作核心要求。
从8月底起,每个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在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将形成“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印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呈报中央有关领导,抄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目的是督促各地聚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此外,上述通知还明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设立“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者经过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曝光,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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