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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试点住家养老:对老人健康状况分级,分别提供上门护理
1月27日,上海市人大分组审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在虹口一组的专题讨论会上,上海虹口民政局副局长张月娟在面对人大代表询问将来具体的养老政策时表示,2015年,虹口区的老人化程度排名全市第二,第一名为原静安区,静安闸北“撤二建一”之后,虹口区可能将成为上海老龄化最突出的区。
张月娟介绍,2016年,上海要全区县推行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推行住家养老,由专业的医务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服务按老年人身体的健康状况分级,2级的老人每周提供3小时服务,3-4级的老人每周提供5小时服务,5-6级的老人每周提供7小时服务。护理分为2种:基础护理和医疗护理,护理费用老人自己承担10%,医保承担90%。
据张月娟介绍,春节前虹口区民政局正在培训区、街道的工作人员,节后培训评估员,每个区都在积极进行评估工作,之后会开展试点工作。
上海市人大代表胡炜提出,如何在评估老人健康状况时做到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
张月娟表示,现在实行盲评,和专业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合作,加大培训力度。有2位评估员上门对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A类评估员是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等,B类评估员是医生资质的专业人员。数据上传到卫计委,由卫计委来定级,而卫计委是看不到老人个人信息的。
此外,《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第四十二条提出,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对此,虹口区人大副主任赵强表示,善待护工就是善待老人。要重视护工护士的待遇问题,要让护工有尊严的生活,“如果说护工的技术有问题,是我们政府的责任,不是护工的责任。政府需要培训护工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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