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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西方学术中最让我受益的还是经典研究

陆扬(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2016-01-24 14: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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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文化与唐帝国》这部相当不成熟的小书主要收入了我在过去四五年内撰写的有关唐五代政治文化的文章。虽然这些文章从构思到最终完成,常常经过相当漫长的岁月,其间又不断受到新的史学观念和研究成果的影响,但它们之间仍有着密切的关联,可以说都是围绕两个在我看来非常重要也互为依托的历史课题,一是唐后期皇帝权威的特殊性对唐代政治秩序的影响,二是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的构成,所以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论文汇集,而是仍待完成的两部专著的缩略版,这两部著作一是讨论八到十世纪权力结构的变化,一是从南北朝到五代的“文”与政治的关系,收入本书的文章呈现的是那两部著作的部分主要观点。这些文章原先在学术期刊和论文集里刊载过,这次趁着成书的机会,我又将其中绝大部分文章作了修订扩充,个别文章改写扩充的幅度相当之大,几近于重写,目的是尽量将原先版本中表述不清楚或证据不够充分的地方加以改进。

接下来我想说明一下这部书里的文章主要涉及了哪些重要的学术问题,特别是为何我要用《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作为概括性的书名。虽然我到近年才真正倾向于采用清流和清流文化这些概念来描述和分析中晚唐政治文化和群体的重大变化,我对唐代这些现象的关注、基本解释框架的形成等等,都应该追溯到撰写博士论文的年代。

选题的由来

我仍清楚地记得,1997年一个深秋的下午,温暖的阳光洒满卡内基湖畔的红叶,我送家人去大学上课,随身带上了从葛思德图书馆借来的孙国栋的《唐宋史论丛》。孙国栋先生的研究我那时已经大体熟悉,尤其是他那篇精巧的小文《从<梦游录>看唐代文人迁官的最优途径》。携带该书原本是为了细读收入其中的《唐代三省制之发展研究》,没想到那大半个下午,真正吸引我的却是《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阅读之时就感觉孙先生的分析虽丰富而有创见,却难以说服我,尤其是他将唐代政治精英按门第出身做简单分类,门胄子弟常被简单等同于旧门大族成员,在我看来尤其造成历史认知上的紊乱,因为这种方法既不能反映唐代的情况,也不能准确说明唐人仕途成功的关键因素。我当时便将自己的一些想法随手记下,这就构成了今后思考这一问题的开端。

这种对唐宋间政治与社会精英的变化的研究兴趣可以说发生在一个对我个人而言很不寻常的时刻,其结果可以说既不幸又很幸运。那时我刚被普林斯顿大学聘为助理教授,但因博士论文尚未完成,所以只能先担任全职讲师(Instructor)。我研究工作的重心之一是想要解释从八世纪晚期到九世纪前期,唐代的政治格局究竟发生了何种根本性的变化,所以精力大都花在探寻从朝廷到地方的官制、军事和财政等方面变化的脉络,尤其是唐宪宗元和时代的朝廷政治以及中央与藩镇的关系。与十八年后的今天相比,那是一个很不相同的年代。学界对安史之乱后的唐帝国的研究远不如唐前期研究来得丰富,许多重大问题尚未被触及,具有开拓意义的综合研究尤其罕见。

就我特别关注的政治史、制度史和财政史而言,当时最具原创性的论著仍主要出自日本学者之手,从日野开三郎、松井秀一、崛敏一、砺波护等前辈学人到年轻一代的妹尾达彦、高桥继男和渡边孝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虽然不出数年功夫,中国学界的研究就呈现出了后来居上之势,但在那一刻仍显得较为薄弱,比较重要的是张国刚的藩镇研究,袁刚的唐后期中枢体制研究和陈明光、吴丽娱、李锦绣等的财政史研究。西方学界的情况类似,主要贡献还是来自于杜希德(Denis C.Twitchett)、查尔斯·彼得森(Charles Peterson)和麦大维(David McMullen)等学人的论著。如今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研究对象的唐代墓志,那时也惟有很少数的学者有意识地加以利用。在这个意义上我的唐后期政治史研究也算是一种充满勇气的冒险。

唐人宫乐图

之所以会选择九世纪前期的唐宪宗时代作为博士论文的课题,回想起来,原因至少有如下几个:一是我对所谓盛世的唐前期的兴趣远不如对纷乱多变的后期来得大,这一倾向既出于史学的考虑也有个人的倾向。从史学角度而言,我觉得中国只有到了九世纪,保存下来的文献资料才开始具有足够的多样性,让研究者能聆听到多种声音,窥探到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我个人也更留意复杂而多变的现象和人物,唐代前期的很多人事往往被官方粉饰性的史撰文字所左右,面目显得单一而刻板,后期的特殊境况使人物与事件的复杂性能在各种书写中得到更多的呈现,也更能使人看到历史的种种潜流如何在回环激荡中冲出峡口,酿成巨潮。其次,唐后期朝廷的政治生命力之强是个难以用史学界惯常接受的论述框架来解释的现象。在这问题上日野开三郎的论述对我最有启发,他是唯一能从积极角度去看待唐后期唐廷自我调节能力的史家,也是唯一能在陈寅恪之外提供一个唐后期由中兴到最终崩溃的解释框架的史家。我那时希望能在重新检验他的分析的基础上对唐后期的变化作出综合性的解释。

除了以上两个重要理由之外,我的选题也和我被西方中古史的研究所吸引有关,特别是约瑟夫·斯特雷耶(Joseph Strayer)、约翰·鲍德温(John W.Baldwin)和威廉·彻斯特·乔丹(William Chester Jordan) 为代表的美国学界对欧洲中古盛期(High Middle Ages) 的三位法国重要君王的详尽研究。其中最让我钦佩的是斯特雷耶对美男子菲律普(Philip the Fair)的研究,他能在直接有关美男子菲律普影响法国宫廷政治的材料几乎付之阙如的情况下,通过对宫廷各种重要职位的人选、职能的精细分析,巧妙得出美男子菲律普才是掌控全局之人的结论,否定了此前学界认为美男子菲律普只是个傀儡的流行看法。这让我在中国制度史研究之外看到了一个不同的境界。我当时感觉包括宪宗在内的唐后期君主和美男子菲律普的情况相当接近,也就是他们对帝国的政治决策究竟有多大作用,仅仅依靠简单的史学逻辑来分析是难以获得有深度的认知的,而若处理不好这一问题,对整个唐后期政治的理解就会产生很大的偏差。

在本书收入的文字里,直接来自当年博士论文的只有《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原名《从西川和浙西事件看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篇,是根据博论的一节扩充而成,基本呈现了当时的视角和分析手法。另一篇与博士论文有关联的文章是《九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其中主要看法虽来自于博论中有关宦官体制的部分,真正写成更为全面的论述则是在十年之后了。在《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之前,几乎没有史家从藩镇领导层的认知和立场去看待藩镇和朝廷的冲突,也没有史家对这两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做过分析。

我的出发点不只是要说明元和初年的这两个事件对宪宗建立其政治模式的关键性影响,还想提醒学界宪宗在处理这两个事件中树立起来的个人威望为元和时代朝廷日益占据政治制高点带来了无形的帮助。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势”在古代政治中的作用甚少为研究者重视,我的看法间接受到罗志田分析民国北伐胜利的舆论因素的启发。但我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这两个例子说明新的政治史不再只是关于人物和事件的历史,更是关于行动中的人或群体对权威和合法性的不同认知的历史,这种不同的认知以及导致的政治行为的错位常常是冲突的根源所在,这一认识在史学上的意义要比解释具体事件深远得多。当下史学颇为流行地方视角,但我的文章则和这一取径有颇大的差异,倒不是因为我觉得这种视角没有价值,而是我感觉唐代的资料尚未丰富到让我有信心完全采用这种视角。至于现在有些学者全然不顾历史书写的内在局限和唐代地方社会的复杂性,将来自唐代地方的暴力抗拒都视为被压抑的地方声音的宣泄,并由此做出价值判断,结果是历史分寸感的丧失。

也许因为这篇文章隐含的“颠覆”倾向,2002年在《唐研究》刊出以来影响了一些年轻的唐史学人,她(他)们的研究也支持了我的整体判断。但我仍感觉文章的口吻过于正面,对元和时代政治的走向显得过度积极,缺乏必要的反讽。有趣的是,文章发表整整十年后,五方新出土的墓志意外地从完全不同的方向有力地支持了我当年对刘辟事件的分析,于是我又撰写了《从新出墓志再论九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但此刻的文字已尽量褪去当年的那种正面的色调,更希望呈现的是历史那灰色的面相。

一个后现代经验主义者

回顾写博士论文的历程,记忆犹新的是,《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所引发的那些问题,不仅占据了我不少思考的时光,也逐渐使我意识到唐代中后期的士大夫有独特的政治评价话语体系,以往被唐研究领域学者不加思索采用作历史证据的许多文字,包括对政事、财政、军事、外交乃至社会现实和往昔历史的种种叙述和议论,都需要更符合历史语境的文本解读,或者说需要透过一层滤镜,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其史学上的利用价值。这就影响到博士论文涉及的许多方面,但由于原先设定的范围和时间的限定,使我不得不按既有的史学路数继续沿政治史和制度史的方向推进,虽然读过我的博士论文的学界同行大都认为它对整体了解中晚唐政治和社会有实质的贡献,我本人却并不满意。当时我已开始将自己定位成一个后现代经验主义者(A post-modern empiricist),乍听起来这个定位充满矛盾,其实我想做到的是在解读唐代书写时,除了对相关的史实做尽可能严格的考辨,还需不断反省潜藏在这些书写里的修辞意向和话外之音、书写者与书写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我个人的史学立场,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盲目的实证主义倾向。

所以在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始终感觉对很多书写的性质的辨析和历史现象的阐释仍带有简单的实证倾向,揭示出来的历史图景也不够丰富。尽管若干年后,我以博士论文为基础,将之扩充成为一部关于八到九世纪唐帝国政治变化的英文书稿,但那已经不太能代表我的史学思考和旨趣,这也是为何我迟迟不愿寻求那一部书稿出版机会的主要原因。若要对唐后期有一种全局性的洞察,首先就需要对唐五代的各种书写作更系统的批判性解读,然后才能确立起符合当下史学要求的叙述。这项工作也应该以充分阐释清流文化这样的现象作为前提,但如此一来,研究涉及的范围更大,要讨论的问题也更错综复杂,几乎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以碎片化的局部研究来达到目的。从学术生涯的角度来说,这种不切实际的固执是非常不明智的,不仅我个人为此付出代价,也让对我寄予希望的师长同行承担了很多压力;但幸运的是,这一过程反而使我对未来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也使我更能体会史学研究的终极乐趣。

重新看待唐代中后期的政治文化精英的形成和意义

另一件幸运的事是,在此前的博士论文的研究和写作中,我已注意并讨论了唐代政治理念和运作中一个特有的现象,就是作为个人的皇帝和作为一种制度的皇帝之间的重要区别。一般研究帝制中国时,学者习惯于区分作为个人的皇帝和通过官僚系统体现的朝廷(或皇帝) 的权威,往往将前者意义上的君主私人意志视为是很多内廷机构权力膨胀的根源,同时习惯于将后者看作是正常情况下比较符合传统政治理性的权力运用。这种区分也被广泛用于解释唐后期政治体制的种种现象。

这一认知最大的问题在于未能认识到制度化的皇帝权威的巨大象征意义和积极作用,而这在我看来才是唐后期政治局面得以维持的秘诀之一。正是在面对来自各方的挑战和重重危机之时,以唐德宗和宪宗为代表的君主认识到通过中央官僚系统传达的朝廷权威已不足以产生预期的效应,原因是中央官僚系统和挑战的主要来源———地方藩镇体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仅仅依靠这一种政治权威的传递方式,一旦受到对方的抗拒,朝廷就会陷入被动的状态,这种被动甚至会引发更大的政治危机。同时从行政有效性的角度而言,在瞬息万变的政治局面下,唐代官僚体制的复杂运作过程和等级观念也很容易使其丧失必要的灵活性和权威的有效性,因此需要在这之外建立一种新的权威体制来加以弥补。建中四年(783)熟悉政治情况的陆贽就曾给德宗如下的建议:

至于君人有大柄,立国有大权,得之必强,失之必弱,是则历代不易,百王所同。夫君人之柄,在明其德威;立国之权,在审其轻重。德与威不可偏废也,轻与重不可倒持也。蓄威以昭德,偏废则危;居重以驭轻,倒持则悖。恃威则德丧於身,取败之道也;失重则轻移诸已,启祸之门也。陛下天锡勇智,志期削平,忿兹昏迷,整旅奋伐,海内震叠,莫敢宁居,此诚英主拨乱拯物,不得已而用之。然威武四加,非谓蓄矣。所可兢兢保惜,慎守而不失者,唯居重驭轻之权耳。陛下又果於成务,急於应机,竭国以奉军,顷中以资外,倒持之势,今又似焉。(陆贽撰,王素点校《陆贽集》卷十一,中华书局,2006年,335页)

陆贽正是察觉到了德宗统治初期内轻外重的失衡现象,才提醒德宗要牢牢掌握“居重驭轻之权”。在当时的现实环境中,恐怕只有依靠皇帝权威这面旗帜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德宗后来的体制改造正是沿着这一思路进行。

首先在八世纪的最后二十年内,出现了一个以制度化皇帝权威为核心的新政治秩序,代表这一政治秩序的是严格意义上的内廷权力系统,和外朝官僚体系之间呈现平行运行的局面,双方各自的职能根据新的情势作出相应的调整,两者的权力平衡最终要靠皇帝来维系。这一新模式既不同于学界普遍接受的所谓南衙北司之争,也不同于当时有学者提出的所谓新三头中枢体制。内廷的权力机构,无论是内诸司使还是学士院,代表的主要是制度化的皇帝权威而非皇帝的私人意志。所谓制度化的皇帝权威,是指这种权威看似直接来自皇帝本人,实则必须通过制度化的内廷机构来彰显,而不是任由皇帝的私人意志来左右。但是相较于外廷官僚系统体现的朝廷权威来说,内廷机构象征的皇帝权威又显得直接而个人化,造成一种特殊的威力。这一体制既然围绕皇帝权威而展开,势必对皇帝的统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一体制要能成功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皇帝能理解和遵守这一体制要求的权力分配规则,也取决于皇帝在内外廷之间的政治仲裁能力。这一体制的灵活运用可以使朝廷多一层保障,在其自身和地方挑战者之间提供了一种政治运作空间,既便于维持政治底线也便于妥协。

这一体制从诞生到成熟,其间颇为曲折,但变化的大致方向是清晰的,只是具体过程充满了不可预知性的因素。在相应机构的设立和运作上,既有在来自外部种种压力下的仓促抉择,也有君主个人性格意志的烙印,唐帝国内部各种政治势力对这一体制的认知和应对也因不同时空状态而变化。比如德宗既自信又敏感的性格,加上他统治初期与藩镇的大规模冲突所带来的阴影,使得他在统治后期,更倾向一种“内敛”的统治模式,倚重以少数亲信为核心、以内廷为决策场所的政治运作,这一偏向造成平行系统的失衡,最终导致了所谓的“二王事件”,引发外朝的普遍不满。这种向内廷过度倾斜的情况随即在宪宗时代得到了纠正,朝廷大政的宰相负责制,学士院秩序的建立和知枢密地位的确立都是重新调整决策系统的关键步骤,这些调整使内外廷权力更为均衡。但总体而言,德宗所做的是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权力重组,一种新型的君主独裁。伴随着这一体制出现的是制度化的宦官权威。

《九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 一文集中论述的就是九世纪前期的这一变化。对于以往的唐史研究来说,唐后期的宦官制度化和宦官权力的膨胀似乎已经有了现成的解释,也就是将之视作在皇权衰退时代的政治紊乱的结果,这似乎和大家印象中宦官操纵皇帝人选等现象能很容易联系到一起。但这些看法不仅常陷于史学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也缺乏历史现场感,甚至和史料中的大量描述相违背。关键原因是缺乏历史的想象力,未能将宦官机构的权力增长及其合法性和中晚唐体制化的皇帝权威对应起来考虑,同时简单地将唐后期宦官权力的增长看作是一个线性发展的过程。

本人主张应将唐后期宦官的政治权力的内涵作出更精确的界定,并将这种权力置于更为复杂的历史境遇之中加以解释。制度化的宦官系统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皇帝个人宠信而骤然掌控朝野大权的权阉现象,这一现象在安史之乱后曾频繁出现,如李辅国、程元振、鱼朝恩等等,但在德宗之后,即便有,比如宪宗时期的吐突承璀,也只是昙花一现,取而代之的是像梁守谦和刘宏规这样的凭借多年政治贡献和行政服务而登上权力巅峰的宦官官僚。德宗时期出现的这一根本性变化使宦官体制能更有效地起到维护皇帝乃至朝廷权威的作用;二是在此过程中,作为皇帝权威的物质性体现的宦官机构,更加具有了政治的正当性,也逐渐产生出强烈的群体意识,进而与难以适应这种变化的皇帝产生冲突。

以上大体是我撰写博士论文时形成的对唐后期政治模式的基本看法,我之所以觉得这是件幸运的事,是因这些看法促使我改弦更张,从另一个角度去重新看待唐代中后期的政治文化精英的形成和意义。最初我被《唐宋之际社会门第之消融》一文所吸引,除了关心唐后期政治人物的身份背景之外,也和当时西方宋史界对唐宋社会阶层流动的热烈讨论有关。可是我深感西方宋史界的分析并没有建立在对中晚唐的深入了解上,如迄今仍有不小影响的郝若贝(Robert Hartwell)对唐至明中叶的社会菁英变化的论说,将唐后期整个上层统治集团界定为所谓的“贵族”(aristocracy)。这一论说基本是以宋代成熟期的某些现象为出发点,用化约的方式来制造出唐代的某种理想型态,将两者加以比较以确定变化的特性,并且找寻导向宋代这些现象的唐代元素,这是一种典型的后见之明。

这一模式显然受到内藤湖南学说的引导,同时也渗入西方社会学对传统中国的社会精英的理解,实际上简化了唐代复杂的变化过程,尤其忽视中晚唐变化的丰富性和重要性,以至于从八世纪后期到十世纪前期的历史成了印证宋代某些特点的历史注脚。清流群体就是一个在此种视角下被错过的重大历史现象。这一群体不是单纯的政治集团,也不只是社会或文化群体,而是以某些特殊方式融合在一起形成的群体,有着复杂的演化过程和原因,这使以往的种种从单一视角出发的分析框架失去了解释的力度。这也促使我想要以这一现象为核心来考察中晚唐政治和社会的变迁,然而此前我对中晚唐政治史的研究使我察觉到仅从社会史或传统政治史的角度去认识这一现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和唐代社会特定的对政治文化的想象联系起来,才能看到一个迥然不同的历史面貌。

清流文化:能让我感受中晚唐乃至五代宋初特殊氛围的“事件”

上文已经提到,我是近年才采用清流和清流文化这些概念,而在此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使用“文学宦族”这个自创的概念,为的是强调这一群体多重而混合的性质,但这一概念仍是现代的创造,而“清流”则来自唐人的书写,相对更能捕捉当时社会的直观认知。当然“清流”作为指涉某一群体的概念在中国历史上曾反复出现,这就容易让中文语境中的读者产生联想,可是唐代的“清流”的内涵与其他时期的“清流”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必须加以严格界定,这方面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唐代的清流文化》一文中。在英文表述里,我却迄今仍使用“Iiterocracy”这一对应于“文学宦族”的自创专有名词来指代,以区别于西方中国史界常用的“贵族”和事功官僚(meritocracy)之类的概念。应该指出的是这一英文词并不理想,只是鉴于目前尚未能有更恰当的语词,姑且用之而已。

本书讨论的清流文化,作为一种现象,不少方面早已为学界所关注和探讨,但是以往的讨论通常分散在三个不同的范围内进行,即唐代科举文化,中古士族研究和唐中后期政治史。从这些角度作出分析自然有其价值,但普遍存在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这三种类型虽时有交叉,却很少能真正融汇起来,因此会遮蔽研究者的视域,使他们难以把握清流与清流文化的整体面相。囿于政治史、社会史或文学史的界限,只将清流群体和文化的某一特征作为考察对象,作出局部性的解释。然而只有在观察了这一现象的整体面相之后,才能充分认识到它的历史特殊性,并进而意识到若孤立地从政治权力、文化资源或家族背景等方面来解释,难以细致地说明这一现象的出现和演变过程,更难以说明它与唐代社会的互动。

就像古朗日(FusteI de CouIarges)对他的法国听众说的:“假设一百名专家通过抽签来分别研究法国历史的各个片段,你认为他们最后能写出法国历史吗?我很怀疑,因为他们之间至少缺乏事件的联系纽带,然而,这些纽带也是一种历史真实。”(转引自Marc Bloch,Apologie pour l’histoire ou Métier D’Historien,p.134;此处译文引自马克·布洛克著,黄艳红译《历史学家的技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38页)清流文化正是一个能让我感受中晚唐乃至五代宋初特殊氛围的“事件”,我的希望是未来的研究能更多注意将清流文化和唐代社会各种发展链接在一起的种种纽带。

以文学官僚家族为主要特征的清流群体之所以会在中晚唐出现,是多种历史条件交织发酵的结果。这些条件有的是长时段内形成的,比如中古社会心态里对“清”的观念的重视和对等级性社会身份的普遍认可,虽然“清”的标准在南北朝晚期开始逐渐从门第转为文学才能,“文”却也因此被提升到一种崇高的地位,甚至趋于神秘化。当这些情况遇到唐朝特定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根本性的变化就产生了。唐帝国以政治地位决定身份的取向使做官成为广大社会菁英的生涯目标,同时因为对“文”的作用的社会想象的日益强大,造成“文”和以皇帝权威为核心的政治型态的高度结合。这就赋予了清流成员特殊的地位。以进士词科为代表的科举也从单纯人才选拔(recruitment of taIents)的机制转化为对既有社会精英身份加以认可(affirmation of identity)的机制,使得清流家族的出现和延续成为可能。当然以上这些因素相互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常常互为依托,这一点我在《作为一种方法的政治史———以唐代为中心》这篇文章里会有比较详细的阐述,可惜这次未及将该篇文章收入到这部著作中来。

汤普森(E.P.Thompson)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兴起》的前言里,对工人阶级之所以能被视为一个“阶级”(cIass)作了理论性的精彩说明。他说阶级是个动态的现象,无法做静止的观察,阶级也不是一个标签或范畴,而是一群人因为类似经历而产生了共同的经验,并通过文化的方式展现出其群体意识。他指出“阶级”既有复数也有单数,在分析英国工人阶级时,他选择了作为单数的“阶级”:

复数可以进行描述,其含义既清楚又不清楚,它把一些不连续的现象松散地联系在一起:这里是裁缝,那里是织工,堆积在一起而形成工人阶级的复数。

但我说的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把一批批各各相异、看来完全不相干的事结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经历中,又包括在思想觉悟里。我强调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种“结构”,更不是一个“范畴”。(E.P.Thompson,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Class,VintageBooks,p.9;这里采用的译文来自钱乘旦等译《英国工人阶级的兴起》,译林出版社,2013年,2页)

假如唐代清流也构成这样一个类似阶级的群体,那么究竟应该是单数还是复数的呢?在《唐代的清流文化》一文里,我也倾向将其当作单数来处理,虽然清流成员有着复杂的社会网络和多重身份,他们通过相似的经历而产生同样的经验,比如科举的同年、幕府的生涯、翰林学士院的共事等等,从而构成了他们的价值取向和群体意识。作为“行动主体”(agency)的清流成员的认知通过何种方式来推动这种价值和意识的产生,又是如何与同时期其他社会政治观念相激荡的,都是我想要深入探明的问题,本书的工作只能说是一个开端,更详细的分析则留待另一部专著来完成。

我最初对于清流家族的特点的印象,主要来自于阅读正史、笔记与唐人诗文等资料,但是这些资料在反映晚唐的情况方面却存在严重的不足。近年大量墓志的出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使得晚唐乃至五代清流家族的婚宦状态获得更清晰的呈现。本书中收入的文章《唐五代社会与政治中的词臣与词臣家族》,就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与此同时,我也日益认识到五代研究对了解唐后期历史的重要性。一种历史事务的潜在力量常常是在一个巨变的时代才爆发出来,包括清流文化在内的晚唐社会的很多现象只有到了五代才能让人看到其最深刻的影响。受到这一看法的驱动,近年我更多地关注五代的历史,《论冯道的生涯———兼谈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边缘与核心》 就是这种关注下的研究尝试。五代不仅仅是一个上承晚唐,下连北宋的纷乱的过渡期,而是将唐代文化整合重组并建立新范式的时代,冯道就是这样一种矛盾共同体的产物。他既是清流文化的真正受益者,也是促成这一文化转变的代表性人物。他个人生涯的成功必须放在精确的文化坐标上加以说明。

西方学术中最让我受益的还是经典研究

最后,我想稍微谈几句西方学术方法对我个人研究产生的作用。假若浏览一下今日中国史学界流行的研究课题,西方学术思想的身影可说无处不在,差别恐怕只在于是直接祭出本尊还是使用替身。就以我所属的中古史研究界而言,当下频繁出现的论题如社会信仰、医疗与身体、历史书写、视觉文化、物质文化等等,没有西方史学的导夫先路是颇难想像的。这种情形的得失当然不是这篇短短的序论能给予讨论的。相较而言,本人的研究对象大多属于学界似乎都有定论的旧课题,对更年轻一辈的学人来说也许并不具有多大的吸引力。不过或许正是因为我的研究着眼于旧问题,才更容易感受到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学术方法的启发,这种启发带来的不只是思想的碰撞,还有发现的愉悦。

严格来说,西方学术的方法很少直接影响我对唐代政治文化中一些重要现象的研究,我也极少在文章中引用西方的概念或理论,除非有明确的界定和指向。西方的学术方法,特别是来自史学和人类学的方法,产生的作用更多是帮助我去思考如何概括和解释复杂的历史现象,去注意那些在中国中古史研究的习惯性思维中容易遭到忽略的层面和联系。马克·布洛克说过:“任何分析首先需要合适的语言工具,这种语言应能准确勾勒出事实的轮廓,同时又须保持必要的灵活性,以便不断适应新的发现,它尤其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摇摆之处。而这恰恰是历史学家的弱点。”(Marc Bloch,Apologie pour l’histoire ou MétierD’Historien,p.135;此处译文引自马克·布洛克著,黄艳红译《历史学家的技艺》第二版,139页)应该说,相比于中国史学,西方史学更善于概念的提炼和运用,也更倾向于对自身的学术立场加以反省,这些特点都有助于在史学写作中避免做那种个人经验式的说明。

影响的具体来源可以说是多方面的,有的我开始并不觉得和自己的研究有直接关系,但在日后的工作中却突然意识到其价值;有的重要方法的获取,是经由再三转手的途径而来,现在已记不清中间有哪些环节;还有的时候,一种理论对我的价值并非那种理论最为人知的贡献或成分。这一经验似乎颇能用来印证昆汀·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关于思想资源的影响轨迹的看法。总的来说,最让我受益的还是西方学术中的经典研究,比如上文提到的斯特雷耶等人对法国中古君主的研究,还有格尔茨( CIifford Geertz)关于权力的象征化的分析,以及坎托洛维奇(Ernst H.Kantorowicz)的名著《国王的双重身体:中古政治神学研究》(The King’s Two Bodies:A Study of MedievaI PoIiticaI TheoIogy)。我曾以“科举的两重身份”为题展开过讨论,借用的正是《国王的双重身体》中“双重身体”这一语汇,用以强调作为一种制度的唐代科举,兼具两种性质,既是选拔官僚人才的机制,也是认可社会菁英身份的机制,承载的是中古特殊的社会意识。这使唐代科举和宋代以后的科举有本质的不同。甚至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的“场域”(field)对我来说也是值得重视的一个概念。他用场域来说明“客观关系网络所构成之开放性结构”,也是“行动者争夺具有价值支配性资源的空间场所”(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麦田出版,2013年,164一167页)。虽然他更多强调场域中资本拥有者和权力拥有者之间的斗争,但我觉得这个概念,经过一些修正,可以借用来帮助我们想象唐代科举文化的运行。也就是介入这一科举实践场域的人员,无论是朝廷官僚,还是普通士人,还是社会的其他成员,比如武人、宦官甚至宗教人物,他们的身份都因介入这一场域而获得了转换,不再单纯是原有的身份,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声名的确立过程等等也可以通过场域的特点来加以说明。无论是迎合,抗拒还是颠覆,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个场域的支配性价值所笼罩,“虽有智者,亦逃不出”(此处借用胡适语,可见王汎森《执拗的低音》,三联书店,2014年,175页)。

清流文化涉及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语言与政治的关系,这是当下中国史研究中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我们生活在只认可赤裸裸的权力的时代,虽然日常生活里,人们仍不断要从刻板的官方文字中咀嚼出政治风向的滋味,面对在古代的政治和礼仪空间中曾拥有至高权威的文辞表达,反而失去了敏感,这是令人遗憾的。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自近代以来语言越来越被视为权力的附庸,反倒不像中古时代,语言被赋予了重要的角色,与政治权威之间也存在着更多的张力。对于这种关系,西方的学术研究反而更值得借鉴。比如埃里希·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论述欧洲晚期古典和中古时期拉丁文言与公众的关系。自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以来对修辞学在文艺复兴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的分析,与唐代对文的重视有高度的相似性,包括论辩中词藻的华丽装饰(ornatus)也和唐代王言相比较。再比如美国史家林·亨特(Lynn Hunt)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政治的专著里,用相当的篇幅阐述了大革命时期出现的特殊语言如何成为改变社会的工具,她用“权力的诗学”(“The Poetics of Power”)这一标题来形容这种语言的形塑力量。其实唐代政治的转向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只是没有那么剧烈而已。唐前后期对于政治文化权威的表述就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中书舍人或者中书侍郎,我们对照一下前后期这些职位的任命制书,就可以发现,用于描述委以这些职位的官员的素质和履历的用词有显著的差异。

就本书关注的课题而言,在所有来自西方学术的资源中,带给我最深刻启示的莫过于两位人物的著作,一部是思想史家昆汀·斯金纳关于政治书写的分析。当我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了解他关于“言语行动”(speech acts)的说明时,它几乎彻底改变了我对唐代书写(特别是文士书写)的解读方式,虽说现在斯金纳的思想史方法对我来说不再那么新鲜,但在当时,却使我认识到通过唐士大夫的书写去判断其信念,是件多么容易失误的事情。另一个就是《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这部著作对我说明唐代清流文化现象的重要意义,是我在形成对清流文化的基本看法多年之后才意识到的,可以说是后知后觉。汤普森笔下的英国工人阶级和唐代的清流成员,无论哪方面,相差都是巨大的,但是两者间竟也有某种意想不到的相似。在汤普森撰作的年代,裁缝和织工的经验很少进入史家的视野,他让我们看到这些卑微的人们是如何造就出宏大的社会图景。而许多唐五代的清流成员,尽管曾经在政治舞台上煊赫一时,也同样淡出了今天历史研究者的视野,甚至成为历史的尘垢。

汤普森的著作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对历史中人的主体性的尊重。从他的解释可以知道,汉语的“形成”一词难以充分包涵“making”的意蕴,后者兼指主体(各类工人阶级成员)对于这一过程的主动参与和他们所处的条件。汤普森说他要把那些穷苦的织袜工、卢德派的剪绒工、“乌托邦式的手艺人”等从他们身后遭受的不屑一顾(condescension of posterity)中解救出来。这显然需要历史学家的道德勇气。在一个对精英的作用高度怀疑的时代,将唐代的清流作为彰显的对象虽未必需要有汤普森的勇气,多少也显得有点不合时宜。如果史学工作者也可以分为狐狸与刺猬两个类型,本人无疑属于后者,也就是只能在一个缩得很小的范围内进行聚焦式的工作,不过我读到过一个立陶宛的创始传说,里面提到说上帝一开始曾把大地弄得比天宇还大,多亏一只刺猬的提醒,才把大地缩小到和天宇相称。由此可见,在那只刺猬眼中,大地虽然被缩小了,却仍可以有天宇一般的浩瀚。

陆扬著作《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即将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文原标题为《帝国的终结:制度化皇权与唐代政治文化》,发表于《文汇报》“文汇学人”,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文汇学人”的微信订阅号是“wenhui_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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