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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蟒蛇玩又觉麻烦欲转让,两男涉嫌收购贩卖珍稀野生动物被捕
如今,一些爬行动物受到不少年轻人的追捧,蛇、蜥蜴、蝎子等动物已成为时下新宠,但要想饲养这些动物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1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近日办理了这样一起非法收购、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两名爬行动物爱好者已被批准逮捕。
据检察院介绍,今年29岁的男子谭某是一个爬行动物爱好者,自己开了一家专卖蟋蟀、老鼠以及蛇类等的宠物店。2015年年中,谭某通过QQ群认识了33岁同是爬行动物爱好者的男子孙某,两人十分聊得来,经常交流一些饲养心得,于是很快便成为了朋友。
之后不久,孙某提出自己饲养的一条球蟒需要用老鼠喂养,恰好谭某饲养老鼠用于自己的经营,于是孙某便把这条球蟒寄养在谭某养老鼠的仓库里,作为回报,孙某向谭某出售了一条其十分喜欢的红尾蚺。
由于红尾蚺、球蟒都原产于热带地区,没有冬眠的习惯,随着上海地区气温的逐渐降低,饲养难度也随之加大,于是谭某告诉孙某想要把之前从其处购买的红尾蚺转让,恰好孙某此时也想把自己的球蟒出售,于是两人商量后决定将两条蛇一起打包卖掉。
2015年11月16日,两人乘车来到上海闵行区浦江镇某宾馆门口,谭某拿着两个装有蛇的盒子,谁知刚走下车,就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抓获,孙某见状则飞快的逃离了现场。
原来,网侦民警在网上巡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名为“灵龟之家”的论坛,一些宠物爱好者在论坛里交流饲养心得,还涉及到一些国家保护动物的非法交易信息。经过深入调查,民警了解到11月16日有人会在闵行浦江镇一宾馆门口进行交易,随后警方进行布控并将谭某当场抓获。而孙某第二天迫于压力也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经鉴定,两种蛇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经《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孙某向谭某出售红尾蚺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谭某的行为则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该两人已被批准逮捕,即将被提起公诉。
通过此案,检察官也想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很多另类宠物的饲养属于灰色地带,按照政策,对于饲养二级以上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到相关林业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但在执行阶段一般针对的主要商贩,对于饲养者的触犯相对温和,但是饲养者应该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至少不饲养、购买来自野生环境的动物,更不应捕捉或购买国家保护的动物(包括世界物种保护名录中的非中国物种),这是对自然和社会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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