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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妈妈”南京受审:十多次涉毒被抓,曾3次怀孕逃避打击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实习生 黄荣
2016-01-18 19:4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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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出生的南京人芷惠(化名),人称“惠姐”,是个有名的“贩毒妈妈”。她至少13次涉毒被抓,4年被取保候审5次。

为何“抓了放,放了抓”?

原来,芷惠未婚生育3个孩子,几年来一直处于怀孕、哺乳期。

1月18日上午,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芷慧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庭审或持续3天。

最后一次被抓,携带毒品15公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现场注意到,芷慧(化名)身穿黑色羽绒服,短发挑染成金黄色,声音不大,看上去普普通通。

然而,警方缴获的与芷慧相关的各类毒品数量,高达54公斤。最后一次被抓时,芷慧行李箱里和食品盒子内有大量毒品,包括冰毒约15公斤。

2015年3月2日,芷慧、周某(女)乘坐长途汽车离开南京,前往广东省购买毒品。次日,她们到达广东普宁市,入住酒店。

经周某电话联系,广东人郑某到酒店和芷慧商定,甲基苯丙胺(冰毒)以4.5万元/千克、海洛因以470元/克的价格交易。

5日上午,芷慧、周某携带装有毒品的行李箱和食品盒子乘坐长途汽车,在高速公路南京江宁方山服务区下车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生了3个小孩,“换得”5次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注意到,芷慧在2011年之前被多次判刑。

芷慧曾因贩卖毒品罪,在2004年被判刑1年3个月,在2007年被判刑1年6个月,在2009年被判刑10个月。

2011年之后至今4年多,芷慧并未收手,涉案的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从几百克到几千克、上万克。

按照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然而,芷慧一直没有再被判刑。原因在于,芷慧一直处于怀孕、哺乳期。2015年3月芷慧被抓时,已经有个4岁儿子、2个女儿,最小的女儿才7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虽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看守所条例同样规定,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不予收押。

于是,本来充满人性关怀的相关规定,在芷慧等人看来却成了“法律漏洞”,她数次以怀孕、生小孩来逃避司法打击,并继续吸毒、贩毒。

4年多来,芷惠共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鼓楼分局、原白下分局、秦淮分局、玄武分局取保候审5次。

澎湃新闻从庭审现场获悉,2015年3月,芷慧知道自己的案子即将开庭,但她还是铤而走险,再次贩毒,再次落网。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最近一次逮捕芷惠,是打报告给南京市禁毒委的,考虑其贩毒量实在太大,且一次比一次多,警方只好反复调查,确证芷惠未给孩子哺乳,且通过禁毒委协调民政等多部门,将其孩子交由儿童福利院临时收养,才最终将芷惠送进了监所。

贩卖冰毒50克就可能被判处死刑。而芷慧贩毒量远超于此,是否会判死刑,有待法院判决。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对澎湃新闻说,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至于羁押之前就在哺乳期的妇女,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情节恶劣、罪行严重,可以适用死刑。

另据法制网报道,孕妇、哺乳期妇女已经成了毒品犯罪的“新生力量”。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有的毒犯为了逃避打击,大肆组织、雇佣孕妇、哺乳期妇女当“马仔”。这种犯罪势头必须得到遏制。

此外,芷慧的3个小孩生父不知道是谁,芷慧的母亲年老且有小儿麻痹,接下来如何安置3个小孩,亦考验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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