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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只有回归到古典政治哲学,才能得到拯救?
哲学实际上并不占有真理而是寻求真理。哲学家与众不同的特点在于“他知道自己全然无知”,还在于他看到我们在有关最重大的事情上的愚昧无知,从而使他竭尽全力去攫取知识。
——(列奥•施特劳斯:《什么是政治哲学》)
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全面复兴使我们不得不提到古典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人物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这位始终被西方学术界所边缘化的人物,其所创立的政治哲学学派却如此深远地影响了美国政坛。这位饱经时代沧桑的犹太人终其一生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西方现代性危机的可能出路究竟在何方?不同于自由主义者或者当代左翼学者对现代性所展开的研究进路,施特劳斯选择了回归古典,特别是回归到“柏拉图-法拉比-迈蒙尼德政治哲学”的理论视阈之中。他似乎是孤独的,始终与主流的现代性批判保持距离,而选择那些历史的故纸堆作所谓的“俗白”和“隐讳”式解读;他同时似乎还是隐仕,几乎从来没有公开讲过现实的美国政治,更没有亲身卷入过美国政府治理。事实上,直到1973年去世,施特劳斯的学术影响也微不足道,更不要说能够左右美国政局。可是施特劳斯的真正迷人之处,就在于他本身已经超越了自由主义与左翼学术对现代性的批判,因为两者对现代性的夹击无论如何激进和猛烈,其思想本质都依然承袭着现代性及其发展方向,所谓“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批主流反现代性哲人(从卢梭到尼采、海德格尔以及当前的各种后现代思潮)在批判现代性的过程中客观上推进了现代性,使之进一步病入膏肓。而施特劳斯则根本上反现代性优于古典性,他认为人类只有丢弃现代性而回归到古典政治哲学的语境之中,才能够真实的得以拯救;哲学必须从它的癫狂性中走回来,通过政治从而成就哲学。无疑,斯特劳斯是将现代性危机认同为了哲学危机,正如C•考夫曼所言:“这一观点包含一个隐蔽的推论:克服危机只有通过完整地恢复和再造那种原本与政治学同一的政治哲学才是可能的。这一结论本身就是对其必要性的合理论证,斯特劳斯的病理学已经包含了治疗的初衷”。我们不难发现,这明显是对始于马基雅维利的所谓人的主体性解放之现代性理论的直接反叛,在这个反叛中,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的神圣精神世界才能够得以复活。施特劳斯其实并不孤独,因为他的内心世界因古典政治哲学之花的绽放而分外充实,这不是纯文学家或历史学家因持有丰富的想象和历史发现而充实,而是因坚信找到了人类现代性的救济良方而充实。施特劳斯也并不隐仕,不同于海德格尔“诸神共舞”而必须回到前苏格拉底,回归诗意哲学的理论进路,而是以其积极的入仕情怀,要将现代性引向苏格拉底时代,引到正义、勇敢与智慧的古典政治哲学时代。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自然具有与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罗尔斯、诺齐克、阿伦特以及霍耐特、弗雷泽等政治哲学不同的理论境界,《什么是政治哲学》这一名篇向我们充分展示了旨趣,其核心要旨就在于让现代性回归古典政治哲学的传统之中。
《什么是政治哲学》是施特劳斯在圣城耶路撒冷所作的一个讲演。在这座让世人敬仰的信仰之城、正义之城,施特劳斯古典主义的政治哲学论述无疑犹如含羞草。正如他所言:“我实在太明白我是绝对不可能向你们传达,在最好的可能情况下,在任何人的情况下,什么将只是对我们的先知们的看法(vision)的一种虚弱再现或一种软弱模仿”。显然,施特劳斯在此首先向读者展示了一种有别于政治科学的政治哲学之灵性,在纷繁复杂的政治实践中,作为形上之思的政治哲学终极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对它的态度又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施特劳斯绝不是假意恭维作为“质性所指”层面上的一座实体性城市,也不是简单表述对先哲的礼敬,而是在所指所深度镶嵌的符号编码互动体系中寓意性地表达对古典的虔诚,对正义之人神共性的自然浪漫向往,这决然不同于居伊·德波和让·鲍德里亚笔下作为景观和消费而存在的现代客体世界,不是后现代或者信息社会对古典的一种生产式样的强制符码“拟真”消费,现代性病了,它的逻辑表症就是在对待寓意实体符号的深度理解上发生了根本性裂断,施特劳斯是在人/神意义上理解作为政治哲学寓意化身的圣城,因此他是怀着真切的古典浪漫主义心态去扭转现代性的危机,而与此相反,各种后现代性者则是在符号、拟像、虚幻、媒介、编码、序列等新的社会塑模思维中陷入对现代性的深度虚无主义解构之中。
朴素理性让我们不得不相信在理性、正义、节制、宁静与美德面前,政治哲学无疑是多余的,施特劳斯在“政治哲学问题”部分开篇即讲到“今天政治哲学的含义及其富有意义的特征是很明显的,这一点自从它首次出现在雅典的那个时代以来一直是如此”。为什么是雅典时期出现政治哲学?而不是人类诞生之始?显然施特劳斯告诉了我们两种可能性,一是自雅典始作为传统有序理想政治生活的被践踏与堕落;二是雅典人开始敢于接受理性启蒙者的指引,而渴望远离洞穴的狭隘和阴湿。正是在此两种可能性的前提下,政治哲学有两种不同的情愫,这两种情愫从古至今一直没有改变过,特征竟是如此明显,以至于千年人类文明史中的政治哲学影像都被框架化了:“或激进变革,或趋利保存”。很明显,施特劳斯是深谙人类政治思想史发展的内在谱系的,在飘摇孤寂而又热闹非凡的人类历史长廊中,我们的政治思想从来都不缺乏诸神共舞,我们的政治实践中更是充满了对标榜的所谓各式异端的合法审判,但政治经验和事实血一般地告诉我们,无论是善与正义、还是暴与邪恶都永远只是历史躯体上的彩绘而已,它们都是在政治哲学意义上的善好诱惑和启蒙神话下的合法性冲动。因此施特劳斯不无嘲讽性地表达出“关于更好或更坏的想法都总是暗含有关于善好想法”的思想,无疑敏锐的思考者在此处不难读到施特劳斯的真正潜台词,他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们:可怜的人们啊,特别是那些可怜的哲学家们,你们的政治哲学动机和目标都是良善的,可是为什么你们的政治实践结果却又总是悲剧呢?这里必然要将问题引入到对知识分子作用的理论深层中来展开镜像反思。齐格蒙·鲍曼说,知识分子是从现代性的立法者走向后现代的阐述者,那么为什么知识分子可以成为立法者和阐述者呢?施特劳斯显然并不想在这个意义上去追问作为哲学家的知识分子之作用,因为,不管是立法还是阐述,知识分子的深层政治悖论仍然没有被揭露出来,即这些作为哲学家的知识分子其启蒙作用何以合法?为什么他们有资格引领洞穴中的人民?当他们与政治一旦相遇,他们又如何实现哲学?哲学家对待政治的态度应该是什么样的?如何让政治家和哲学家之间的启蒙冲动达成合理的协调而不至于形成事实上的政治冲突?显然海因里希·迈尔很聪明,他不无直接地道出了施特劳斯想说的话:“政治哲学就总是一种“政治的”哲学,即哲人的一种政治行为,一种迫于(外在政治)情势的旨在为哲学本身提供援助的(哲人)政治行为:保卫和辩护哲学的生活,一种庇护包括未来哲人在内的(哲学的)友爱政治”。政治就是哲学生存的一种方式,而哲学本身绝对不是文化国度中的“行省”,哲学也不再是政治的婢女,而要改变哲学千年来的悲惨命运,只有从整体上用政治哲学改变哲学的本质,因此哲学本质上就应该是政治哲学的。
政治哲学又究竟是什么呢?正如一切对政治哲学本体研究进路一样,施特劳斯也是从哲学入手,渐次追问什么是政治哲学的。他认为政治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哲学则是追求普遍性、追求整体性以及有关事物本质的知识;哲学寻求真理但并不占有真理,而哲学家的与众不同则在于他们知道自己的无知。可见,施特劳斯所坚持的哲学观实际上与欧洲LOGOS中心主义思想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而对于真正的哲学家的认知态度也是纯苏格拉底式的。因为施特劳斯认为政治哲学本身是哲学的一个分支,那么政治哲学也必然应该坚持哲学所具有的共同属性。施特劳斯在此受到了柏拉图关于知识的分类影响(意见与知识不是一回事),严格地将意见与知识相互区别,认为哲学是追求知识,而政治哲学则是用关于政治事务性质的知识取代关于政治事务性质的见解的一种尝试,显然因为前者(知识)更靠近存在(Being),而后者(意见[idea])具有多变性,距离存在更远,所以必须要废弃之。政治哲学既然需要知识取代意见,那么就需要知识的确定标准,从而与意见相互隔离,因此施特劳斯自然需要一套关于善恶的真理标准,这个真理标准本质上也会是一套知识,政治哲学就是要在这套真理标准知识的内在评判尺度内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实际上对意见和知识的有效区分正是避免政治哲学在启蒙者良善动机下合法性残暴与邪恶过程和结局的有效步骤,也是将政治哲学明确确立起来的根本!
可是政治哲学在历史上的发展命途一向并不乐观,如同哲学一般,哲学从包罗万象的一切之学问到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哲学的终结”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罗蒂要取消哲学的独特地位,德里达甚至说,哲学死亡的问题应该是那些称为哲学家的人的共同体的惟一问题。哲学的终结也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等人思想的核心环节之一。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第一次提出了“消灭哲学”的命题,而恩格斯更是直接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明确写道:“哲学在黑格尔那里终结了”。哲学不断地被分化而将自己的地盘让位给诸多具体学科,如科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等,以至于在当代哲学研究中,哲学不得不面临自身是否还值得存在的尴尬性合法追问。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学的一度转向,哲学不断的放弃自身作为一切学科之理论桂冠并提供一切具体学科思想指导的雄心与企图,而安静地在自身学科内部自我割化,哲学逐步整体堕落成为了毫无生机的经院思辩,以至于科学主义者和宗教主义者都嘲笑哲学存在的合理性。事实上,哲学是否可能存在在马克思那里获得到了完美诠释,马克思所宣告的哲学的终结不过是作为黑格尔式绝对精神王国的终结、不过是费尔巴哈式爱的人间宗教的终结,马克思所开创的新哲学进一步宣告了哲学研究的勃勃生机,而当代西方哲学种种流派的各式转型,如生存论、人本主义等等,深究其本质,也无非是证明了由马克思所开创的实践哲学深层理论转型的高明性。政治哲学又何尝不是与哲学一样呢?其诸多阵地已经被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所占据,而一度与政治学所同在的政治哲学又被作为规范和实证意义上的政治科学所排斥,仅存留的一点残余部分,又被历史哲学和所谓的信仰所占据,政治哲学的命运之多舛,在经验事实中我们也可以得到充分证明,在美国30-60年代,整体政治学研究的主流是行为主义政治学,而政治哲学几乎已经灭亡。为什么政治哲学会死亡呢?施特劳斯将原因归结为科学与历史这两大当代世界的动力合谋谋杀了政治哲学,政治哲学即非科学、又非历史,所以在当代社会之中,它自然不存有存在的合理价值,可是我们又不得不追问,为什么施特劳斯的思维前见中要将当代世界发展的逻辑前提归位于科学和历史呢?其实正是施特劳斯思维中的这个分化,才有意识地将政治科学的非哲学性和非科学的政治哲学作了根本性的区分,可是我们又不得去追问是什么让科学成为了评价事实价值优劣的合法尺度呢?科学从哲学中的分化实际上是将哲学中的自然观和宇宙观独立出来,而最早作为本体论研究的哲学无非正是在这种自然和宇宙的持续追问中才不断得以客观化确证而有效论证了自身的合法性,从而使人们的肉身和思想统统膜拜于哲学的巨大安全感之中,如果哲学不能提供这样的安全感,人们就只能生活于文学神话或宗教神学中从而获得灵魂慰藉,可一旦科学的强大证明力得以客观确证以后,人们的灵魂就又自动地从哲学或者宗教中转移出来进而神奇虔诚于对科学拜物教的能指寓意膜拜之中,此时历史也无非是希望在经验事实材料中进一步确证科学自身的诠释力而成为一种依附性的证明材料,因此严格地讲,笔者认为是因为哲学自身的无能而残杀了作为哲学之一部分甚至全部的政治哲学。
当政治哲学已经被哲学本身深度谋杀了以后,施特劳斯话锋一转,只能开始论述政治。在他看来,政治必须要设置多种假设,从而使假设与政治实体相互联系形成对政治本体的政治评价,同时因为政治目标(公共利益)较之其他具体事务的目标(如厨师、管家、将军等的目标)更为抽象与综合,因此对政治的态度应该是全面的,而不能将之视同一个单独的社会部门领域。在这里,施特劳斯的用意在于为政治哲学能成为拯救社会整体现代性危机作合法性论证,即在哲学逐步丢失了自然科学、心理科学等重要领地的今天,政治应该摆脱被部门化或者学科化的命运,使之成为哲学安身立命的真实根基。然而遗憾的是,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命运并不那么顺畅,在柏格森、怀特黑德、赫塞尔和海德格尔那里,在政治学科到历史学科那里,真正的政治哲学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在科学与历史作为社会根本动力的今天,政治哲学被所谓的科学与历史心照不宣的谋杀了,一方面来自于实证主义,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历史循环论。施特劳斯为此展开了对实证主义与历史循环论的批判,并在批判中,指出政治哲学不可能做到“没有价值”和“道德中立”,同时也不可能如同历史循环论一样,根本不考虑“好的社会”而完全任由命运的安排与抉择。实证主义要坚决拒斥价值,为什么呢?在施特劳斯看来,无非还是他的科学霸权逻辑,因为实证主义者认为只有事实的判断才是科学范围之内能办到的事情,真正的社会科学家不应该对非科学的东西发表言论。可是不发表言论,就能够证明价值无涉了吗?实证主义者明显是犯了掩耳盗铃的错误,越是拒斥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社会科学家都越是被一种自我的道德束缚所捆绑,被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所僵化,这无疑是在批判一种形而上学的同时却又将自己拘束在另一个形而上学魔咒之中而已,所谓追求纯粹客观科学的符号拜物教意识无疑将自己诅咒进了另一个需要被彻底拯救的尴尬深渊之中,而这个深渊的最后不是光明的具有安全感的科学神话,反而是虚无主义。其实仔细思忖,任何实证主义的政治学研究都必须要首先回答一个前设式的问题,即什么是政治?因为不管他事实回答不回答,都一定会在自己的规范研究中,将这个政治哲学的问题用具体的实证研究方法表达出来,首先他必须要区分自己实证研究的领域,即回答什么是政治 而什么不是政治的问题;其次,对政治的实证研究必然会带有对概念思考的目的性,因为如果一个实证研究者在回答国家一类的问题时,居然对国家的目的性此类的追问不做回答,自然难以让国家这一概念获得圆满的诠释;再次,对价值中立的作为实证主义者来说,还必须有一系列哲学的前追问,为什么他会认为价值中立是可能的?为什么他要坚持价值中立?什么在什么程度上提供了价值中立的合法性基础?明显,价值中立只是一个假说,只是一个在多元价值体系下不可能达成理性共识的最佳解决途径之假设罢了,马克斯·韦伯的理论就是以各种价值冲突的无法解决为出发点的,而作为政治哲学家的以赛亚·柏林在论两种自由的经典论著中无非也是坚持这样的多元主义价值观无法真正达成根本共识的逻辑基点而形塑了多元主义下消极自由观的理论建构的。对于政治哲学而言,历史循环论也具有相当的威胁性,因为它从根本上否定了政治哲学考虑什么是一个“好社会”问题的合法性,历史过程不是前进的,自然也就否定了社会进步的可能性,其实对历史循环论最好的反驳莫过于经验分析中对政治哲学合理性的说明,施特劳斯也正是举出了最激进的历史循环论者在1933年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顺从屈服和历史命定感的非法性而否定了历史循环论抛弃对什么是“好的社会”的政治哲学追问是可能的论断。
施特劳斯在否定了实证主义者“价值中立”、“无价值”研究以及历史循环论否定政治哲学必要性的基础上,内在地指出古典政治哲学才是真正的政治哲学,才是走向人类美好生活的途径和出路。可是为什么会是古典政治哲学呢?显然,那是因为古典政治哲学家是从公民或政治家的角度出发去理解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而绝不是从外部以政治生活旁观者的身份去指点,古典政治哲学家的态度是温和的,语言是朴实的,思想是全面的,而后来的政治思想家或者哲学家则是走向了狂热与抽象,并难以突破学科分化后所形成的思想局限。施特劳斯以“我-您-我们”这个企图补充笛卡儿“自我”缺陷的关系结构批判了这种毫无必要的理论抽象性。然后施特劳斯便以柏拉图的《法律篇》和《苏格拉底的辩辞》向众人展示了这种古典政治哲学和政治哲人的理想风范,通过相互之间朴实的语言对话,在走出洞穴与返回洞穴的矛盾中,在独立智慧与遵从法律的挣扎中,古典政治哲人最终选择了对政治采取温和的态度,这与哲学(思想)本身的癫狂性与超越性似乎形成了一对根本悖论。思想无疆,政治有界。苏格拉底正是在这个悖论的逻辑中成长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古典政治哲人(苏格拉底之死),否则他将与马基雅维利以后的诸位现代哲学家们毫无二异。
施特劳斯分析了政治哲学的指导主题——政权,因为政权自身存在的多样性、差异化且相互排斥,因此政治哲学必然要去考察何为好的,何为坏的,传统政治哲学也正是由此所引导。然而好政权的考察又依赖于“好公民”,通过对亚里士多德《雅典法规》和《政治学》中“好公民”的研究,施特劳斯指出最好的政权在价值位阶上高于国家,如同犹太教经文高于以色列。传统古典政治哲学是施特劳斯开出的拯救政治和哲学的良药,可是它是否被现代人误读了呢?在《什么是政治哲学》的末尾,施特劳斯指出了两种对古典政治哲学的误读:一是传统的政治哲学是反民主的,因而是坏的;二是传统的政治哲学是建立在传统的自然哲学的基础上的,或是建立在传统的宇宙论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基础已被当代自然科学的成就证明是不可靠的。对于第一个误读的批判,施特劳斯指出因为古典政治哲人强调社会生活的目的是美德,将自由作为目标则可能导致邪恶与善良的并置,因为二者同属于自由范畴,另外因教育的非普及,如若在古代实行民主,则可能导致未受教育的大多数人的统治,丝毫无异于密尔的“多数人的暴政”,当然这是在技术效能上古典哲人与当代人的民主分歧。对于第二个误读的反驳,施特劳斯则是从整体人性理解的永恒性出发来反对所谓传统宇宙论的责难,以苏格拉底为例,他的“无知的知识论”古典政治哲学就是以多维视角去观察和理解人的,而不是站在某种单纯的宇宙论观点上去理解人。显然误读终归会水落石出,而政治哲学的真正形态——古典式政治哲学,作为拯救现代性危机的灵丹妙药,必然与厄洛斯一样,将爱的火花传遍精神的世界。
施特劳斯以古典主义政治哲学为背景,告诉了人们政治哲学的真相是什么。它决然不同于现代所热衷研究的各种政治哲学,一方面,政治哲学绝不是政治与哲学二者的简单共叠而被人为交叉构建的边缘学科。政治需要哲学,哲学需要回归政治,本质上是对现代性困惑的诊治,是对各种反现代性与后现代性思潮伪善本质的揭露。表面上各种前卫时髦的“反”与“后”将哲学的批判性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并似乎找到了一条通往人类美好生活的通途,但是这个通途却在现代性的方向上越陷越深而毫不自知。企图通过对现实政治的无情批判来打破一个旧世界而建造一个新世界的现代性批判手段,实际上毫无新意。哲学如同终日重复滚石的西西弗斯,永远拯救不了被现代性所羁绊的人们,因为在这个所谓的张扬“人的主体性”的现代西方哲学逻辑中,“黄昏起飞的猫头鹰”总是告诉人们现实的政治社会是如何与应然的不吻合,可是这个应然却又如此的抽象和虚幻,以至于人们既不能到达这个应然的彼岸,同时又陷入到对现实性更大的痛苦深渊。另一方面,政治哲学不是简单的对“好社会”建构的技术工具型弥补范式,政治哲学不只是现代性大背景下的资源的分配/再分配、反规范/规范的正义、承认的政治、合法性认同、积极/消极自由等等,而是要使整个现代性全面转型,回归宁静、美德、正义与秩序的古典城邦社会。只有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才会有真实的幸福。这样的政治哲学必然反对整个开放社会(普世一体化国家),反对“知性万能”的主张,因为开放社会必然会是一个哲学不断革命,从而试图取消任何政治社会而走向无止境的所谓普世之路的社会,而“知性万能”则是让哲学家站立在政治社会的外围而不是以社会公民或政治家的立场告诫人们“意见”的不可靠性,社会政治生活的不正当性。可是这样的知性对于一般的社会公众有什么意义?对于在政治社会中企求幸福的一般的社会成员又有什么价值?所以,古典的政治哲学寻求“哲学王”,而这个“哲学王”必须要回归到柏拉图的那个自然洞穴之中,一方面告诉人们外面的真相,另一方面,还必须要考虑城邦社会政治运行功能的良好有效,而这两者的平衡,才是“哲学王”式古典政治哲学的意义所在。现代性危机的拯救莫过于要回归到这样的一种“知性”与“意见”的自然平衡状态,而哲学家则只有通过政治才能成就哲学。一方面,他理性地从社会公民的角度自觉维护政治秩序,另一方面,作为超越于其他公民的政治哲人又必须清晰地看到政治背后的哲学真相,从而通过教育立法者和政治家,达到对政治制度与法律措施的调整。在这个结构中,现代社会才会是真正正义、理性、秩序和幸福的社会。当然,从这个角度看,施特劳斯学派能够如此深远地影响美国政坛也就自然合乎常理了。
尽管施特劳斯政治哲学具有如此巨大的实践效应,但并非无阿喀琉斯之踵,他的政治哲学依然存在三个根本性问题需要再思考:一、谁的政治哲学?二、政治哲学有什么?三、政治哲学怎么样?第一个问题是追问谁才有资格成为政治哲学享有的主体?哲学家?政治家?立法者?抑或是公民本身?施特劳斯似乎告诉我们惟独公民不可以成为真正的政治哲学的享有者。第二个问题是政治哲学究竟有什么?难道仅仅是政治哲学家的温柔与勇气的结合?或者是政治性质的分析和政治制度的设计?既然哲学要通过政治来救赎,那么哲学自身的形而上又如何体现在那么形而下的政治之中呢?作为古典意义上的政治哲学家到底是一个政治家?还是一个哲学家呢?如果哲学真的如此被救赎了,那么哲学家还是哲学家吗?第三个问题是政治哲学怎么样涉及到程序可能性的问题,政治哲学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与合法程序进入到对政治的思忖之中呢?以学术为业的政治哲人在这个施特劳斯封闭式的社会空间中,政治家与立法者又有什么样的改革冲动来聆听哲人之音呢?教育又如何成为可能呢?显然,现代性走向何方?仍旧会是一个被持续追问的困惑,古典政治哲学无疑只是提供了某种思路而已。
(原载 《经典中的法理》(第3卷)(法律出版社),原标题《归去来兮?:匿影缠绕中的现代政治哲学》。作者授权澎湃新闻删去原文注释发布。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任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西南大学教育政策研究所兼职研究员,钦州学院兼职教授,任国际学术辑刊《中国农村教育评论》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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