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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长安有多繁华,就有多畸形
繁华之外,才是长安的本来面目。
✎作者 | 谌旭彬
里坊制度
自秦汉而下,中国古代的大城市有两个基本特点:
1. 不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而是由政治权力推动建筑,在布局与管理上完全遵从权力的意志。
2.城中不存在独立的市民群体,也没有独立的经济结构。城中的农业、手工业、服务业、商业全部依赖城中贵族的消费而存在,是政治权力的附属品,从业者与行业俱受到政治权力的严格管控。
号称最能体现盛唐气象的长安城也不例外。长安共计108坊(唐高宗龙朔至唐玄宗开元间为110坊,唐玄宗开元之后为109坊)。其中西54坊由长安县管辖,东54坊由万年县管辖,两县统属京兆府。全城呈规整的棋盘式布局。
这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化的布局,其设计思路的出发点是为权力服务,而非便利城内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日本学者妹尾达彦的话说就是:“长安城的建筑原本就不是以居民生活为出发点的,而是根据6世纪末到7世纪初王都的理念,设计建成的一座宏伟的理想都市。”
“宏伟的理想都市”追求的是凸显皇权的神圣性与保障皇室的安全。这种追求对普通市民而言往往意味着束缚、禁锢与不宜居。布局上,街道纵横笔直,坊区四四方方,全方位的整齐划一追求的是神圣性。管理上,实施里坊制度与夜禁制度,严格控制城内居民的人身自由,追求的是安全。
唐长安城布局示意图。/《增订唐两京城坊考》
里坊制度源于秦汉时代的闾里制。所谓闾里制,简单说来,就是在城内用围墙圈出许多方块状的“闾”或“坊”。居民住在墙内的房子里,不许临街开门,不许临街起楼,只能从官府设置的坊门出入。坊门设置有“弹室”之类的机构,配备了“坊正”“里正”之类的管理人员,用来监控居民的进出。
北宋定都开封后,里坊制才被抛弃——并不是赵宋王朝不喜欢里坊制,而是开封的自然环境不允许,取而代之的是《清明上河图》中那种较为开放的“街坊制”,城市居民不再被官府用高墙禁锢。及至清代,爱新觉罗氏入关后欠缺自信,用栅栏将北京城的居民住宅再次分割、封闭。据《大清会典》记载,清初,北京内城有大小栅栏1100余道,外城有大小栅栏440余道,栅栏门晨启昏闭。直到清代中叶栅栏才渐渐消失,“大栅栏”的地名则流传至今。
夜禁制度
再说夜禁制度,简单说来就是,长安城的外郭城门、宫城城门、皇城城门与坊市之门会在入夜前定时关闭,形成三层封闭结构(长安城—宫/ 皇城—坊),以控制城内人员入夜后的活动半径(坊内之人只能在本坊内部活动)。
为将夜禁制度落到实处,唐朝皇帝想了很多办法。具体包括:
1. 若有人不守夜禁出坊,严厉追责坊正。
2. 设左、右街使(由左、右金吾卫中郎将担任),左、右巡使(由殿中侍御史担任)。
3. 左、右金吾卫上街夜巡,遇到犯夜禁之人可以毒打、砍杀、杖毙。
4. 于城门坊角设“武侯铺”,由武装兵士值班,巡查周边区域,兵士少则五人,多则百人。
5. 京兆府、长安县、万年县须参与夜禁的落实。如此层层落实、级级追责,目的当然只有一个:调动尽可能多的资源来防范城中居民夜间行动,以满足皇权对安全的追求。
这种防范既针对底层百姓(使其散沙化,无力酿成群体性事件),也针对城内显贵。比如,唐肃宗时设有特务机构“察事厅子”,由宦官李辅国掌控,用以监督城中官僚、贵族,“官吏有小过,无不伺知”。武则天时代,为了控制李唐皇室,又将包括李隆基在内的诸多李唐皇室成员控制在兴庆坊内集中居住。晚唐皇权落入宦官之手,宦官又将这种做法继承了下来。有唐一代,长安城内先后出现过五王同坊、十王同坊、十六王同坊乃至“百孙院”。
里坊制度与夜禁制度为上述监控与监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监控与监管也并非一成不变,其强度的大小取决于皇权的兴衰。皇权兴,打压显贵游刃有余,监控的力度就强;皇权衰,不得不笼络权贵以维系统治,监控的力度就弱,对突破坊墙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出台过政策,允许皇室及三品以上官员临街开门。比如,安史之乱后,长安城的里坊就出现了许多穿墙破洞的现象——显贵们不愿绕道走官府铸造的坊门,更喜欢在自家临街的墙上破洞开门。唐代宗下诏命京兆尹李勉严查“侵街打墙、接檐造舍”的现象,要求一律拆毁私开的门,并予以重罚,但并无太大成效。
大唐长安城。/纪录片《大明宫》截图
后来,皇权落入宦官之手,长安城向街开门的现象更普遍了。唐文宗(计划诛杀宦官,却反遭宦官软禁的那位)时期,负责落实夜禁政策的左右巡使曾在报告中哀叹说,向街开门的太多,有皇帝特批可以开的,有未得特批自己就开了的,总之无法遏制,那些住户常常不等晨钟响就开门,暮鼓怎么敲也不关门,使得长安城的夜禁制度形同虚设。
城市监控力度的衰弱确实增加了安全隐患。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六月三日,晨钟敲过,天色未明,为了赶上早朝,家住靖安坊的宰相武元衡骑马走出了家门。他穿过靖安坊东门,进入大街时,突遭埋伏在侧的刺客围杀,被割去了头颅。同日,家住永乐坊的另一位高官裴度也遭遇了刺客袭击,他滚落到街旁水沟之中,头颈负伤,因毡帽厚实而侥幸捡回一条性命。事后查明,刺客来自地方藩镇(平卢节度使李师道)。因武元衡与裴度正协助皇帝加强中央集权,试图对藩镇用兵,故遭遇此劫。
皇权衰微之下的商业
但另一方面,监控力度的衰弱也让城市有了更多的活力,城市的灵魂——商业有了很大发展。
唐长安城虽设有东、西二市,但因位置固定(所有交易只能在东、西二市进行),且营业时间短(中午开市,日落闭市),服务对象始终非常有限。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东、西二市带来的生活便利——市中不但可以买到各种商品,包括米、麦、肉类、酒类、蔬菜水果、衣物、纺织品、金银、宝石、药品、马匹、车辆等,还有酒宴、戏曲等娱乐项目,唐长安城的官僚、贵族在置办住宅时,首先考虑的是靠近位于城市东北部的大明宫和兴庆宫(那里是唐王朝的政治中心),其次就是靠近东市和西市——二市营业时间短,长安城又实行里坊制度和夜禁制度,住得离二市远了,既没有办法痛快地购物,也有可能因为购物耽搁时间太久而赶不及回坊,被巡夜的金吾卫抓住打个半死。
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中的东市。
为皇室的安全而施加的限制直接导致东市周边地区(该区域靠近大明宫和兴庆宫)成了长安城官僚、贵族府邸最为集中之处,也是唐长安城住宅价格最昂贵的地区。事实上,不止官僚、贵族的府邸,整个长安城的住宅分布也基本处于“东贵西贱”“南虚北实”的状态。具体来说就是:以纵贯全城的朱雀大街为界,“公卿以下民(居)止多在朱雀街东”,街西则“浮寓流寄不可胜计”——官僚、贵族和有钱人集中住在街东,平民百姓和外来人口集中住在街西。而“自朱雀门南第六横街以南,率无居人第宅”——从皇城向南数,第六条横街以南的地方大多无人居住。“自兴善寺以南四坊,东西尽郭,虽时有居者,烟火不接,耕垦种植,阡陌相连”——最南边的四排坊,从东城墙到西城墙只偶尔有人居住,已被开垦为“阡陌相连”的农田。
长安城示意图。/纪录片《大明宫》截图
当皇权衰微,对城市的监控力度减弱时,长安城才渐渐有了烟火气,出现了宜居的一面。宜居的变化如下:
第一个变化是穿墙破洞与临街开门现象增多,前文已有叙述。
第二个变化是商业活动突破东、西二市的范围,扩展到了其他坊。崇仁坊里出现了造乐器的工匠作坊,平康坊里有人卖姜果,宣阳坊里开设了彩缬铺,长兴坊里有毕罗店,宣平坊里可以买到油,升平坊里可以买到胡饼,延寿坊里出售各种金银珠宝……诸多的酒肆与旅店也出现在了东、西二市周边,“昼夜喧呼、灯火不绝”的夜市随之兴起。唐德宗时期,旅人可以在酒肆里喝到酩酊大醉,不必担心天黑后回不了旅店;韦庄也在诗里说“朝闻奏对入朝堂,暮见喧呼来酒市”,早上去朝廷上班,晚上去酒楼买醉。这都是只有在皇权衰微、城市控制放松的中晚唐才有的快活。
权力之城
遗憾的是,这些快活与长安城内的普通百姓关系不大。
无论皇权如何衰微,唐代的长安终究是一座权力之城。金吾卫奈何不了达官显贵,对付底层百姓却绰绰有余。所以,草民照样不敢临街开门,照样暮鼓一响就得撒丫子往坊内跑,照样与城市的喧闹繁华无关。
与底层百姓有关的只有掠夺与汲取。
唐人诗词中常有“长安城中百万家”一类的句子,这当然是夸张之辞。开元、天宝年间的长安城,总人口约为70万,除去军队(约10万左右),簿籍所载宗室、宫人、宦官、外国人等(共计5万余人)、僧人和道士(约2万—3万人)以及脱漏人口(约10万人),长安城内由长安县与万年县管辖的普通百姓约有三四十万人。这三四十万普通百姓在这座“无与伦比的国际化大都市”中并没有过上舒适的生活。除了负担所有唐帝国百姓都必须负担的常规的赋役、徭役外,他们还得不断承受来自皇权的“随兴掠夺”。
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截图。
比如“金融榨取”,自唐帝国铸造“开元通宝”之后即已开始。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开支,朝廷率先铸造减重的铜钱敛财,民间随之跟风盗铸。唐高宗时期,“恶钱”(含铜量不足之钱)即已充斥长安城。恶钱是一种官方称呼,它流行的根源其实是唐帝国官方不愿为市场提供足量的合格铜钱——铸造合格的铜钱成本很高(主要是缺铜),没有多少收益,多数时候还会亏损,但官府又不愿将铸币权下放民间。铜钱不足导致通货紧缩、钱贵物轻,民间只好流通私铸的恶钱。
开元通宝。/wiki
对朝廷而言,铸造“好钱”会亏损,收缴“恶钱”却有利可图。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唐高宗下令“以五恶钱酬一好钱”,命百姓用五个恶钱向政府换一个好钱,在长安率先实行。结果百姓不愿换,“私自藏之,以候官禁之弛”,等着朝廷取消不许恶钱流通的禁令。唐高宗无奈,改为“以好钱一文买恶钱两文”,两个恶钱换一个好钱,百姓仍然不愿。百姓又不傻,换了就等于将自己的部分财富无偿让给了皇帝。
于是,六年之后,唐高宗采取了另一种敛财之法:铸造一种名为“乾封泉宝”的大钱,官定新钱一文等于旧钱十文(一文新钱的含铜量远低于十文旧钱),且给出期限,一年之后将废除旧钱,禁止旧钱流通,实际上仍是逼迫百姓拿旧钱来换新钱,将部分财富转移给朝廷。作为率先执行换钱政策的地方,长安百姓深受其害,史称“京城纷然,卖买殆绝”。
类似的手段,唐肃宗也用过。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唐肃宗采纳铸钱使第五琦的建议,铸造发行了“乾元重宝”,与开元通宝的兑换比例是1︰10——乾元重宝每缗重十斤,开元通宝每缗重六斤四两,朝廷以一个“十斤”强行兑换民间的十个“六斤四两”,这显然是赤裸裸的抢劫。稍后,第五琦变本加厉,又主持铸造了“重轮乾元钱”(每缗重十二斤),与开元通宝的兑换比例是1︰50。这场敛财运动制造了巨大的民生灾难。史载:
“法既屡易,物价腾跃,米斗钱至七千,饿死者满道……京师人人私铸……郑叔清为京兆尹,数月榜死者八百余人。”
刚刚重归李唐的长安百姓成了这场敛财运动最直接的受害者。为了止损,为了活下去,他们选择冒死私铸乾元重宝与重轮乾元钱。自然,这是皇权不能容许的,仅仅一个月,长安城内就处死了800余名盗铸者。
而相比遮遮掩掩,收效迟缓的“金融榨取”,皇权有时候更喜欢直接暴力掠夺。
唐德宗时期,长安城的百姓有过这样的遭遇。当时,为了支持与藩镇之间的战争,唐德宗采纳韦都宾、陈京的建议,决定搜刮天下富商,尤其是长安商人。史载:
“判度支杜佑大索长安中商贾所有货,意其不实,辄加搒捶。帛粟麦者,皆借四分之一,封其柜窖。百姓为之罢市,相帅遮宰相马自诉,以千万数。卢杞始慰谕之,势不可遏,乃疾驱自他道归。计并借商所得,才二百万缗,人已竭矣。”
杜佑具体负责搜刮长安城中百姓,他的做法是搜查长安所有商人的财货,动辄以申报不实为由对他们进行鞭笞、棒打。如此搜刮之下,所得也不过8亿文。朝廷又决定对其他行业动手,结果导致整个长安城的百姓罢市,集体跑去拦宰相的马诉苦。宰相卢杞开始还开导他们,实在挡不住群情激奋的百姓,从别的道跑了。最后总计搜刮到了20亿文。
以上种种,只是长安底层居民命运无常的几个典型案例。
在当时,长安确实可以称为国际化的大都市,城池规模大,城内人口多,官僚、贵族的宅邸占地广阔,而且相当雄伟,城内还有许多外国人带着外国的货物来来往往。但长安的繁华终究只是权力的繁华,不是民生的繁华。
《秦制两千年》
谌旭彬 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2021-7
原标题:《唐代长安有多繁华,就有多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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