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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油价机制征求意见: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
2015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据央广网报道,这次参加会议的有用油大户、货车司机、船主、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行业协会、石油企业、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代表。
参会代表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具体水平如何确定,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如何推进相关成品油产品价格进一步市场化,如何保证国内石油供应安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利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其实,在2013年之前的旧版成品油定价机制中,是存在所谓的“地板价”与“天花板”。中宇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永浩表示,当时的规定是,当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桶或者高于130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
当前执行的新定价机制中,在原油上涨至130美元/桶以上时,为保护终端消费者权利,国家可暂缓上调零售价格,但对低油价时期暂没有明确的调控政策来保证上游炼厂正常运营。
“新版把地板价的40美元的描述去掉了。”张永浩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新的定价机制出台是在高油价时期,国家当时是没有充分考虑到原油能跌得如此惨,等于说失算了。
张永浩称,发改委这次再提“地板价”,不排除会把低于40美元/桶就暂缓调整油价的触发条件加进来。
“天花板”的形式此前也曾经出现过,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国际油价曾一度上涨至140美元/桶,当时为了维护国内成品油价格稳定,国家并未随着国际油价上涨而上涨,并给予成品油零售商一定的资金补贴。
张永浩称,从征求意见总体来看,这次政策调整空间其实不大,优化调价方式和放开价格有可能预示着让主导油企自行宣布调价而已。也即发改委不宣布调价了,改由两桶油或者引入第三方监测平台代劳。
“我觉得目前最关键和紧迫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市场化,二是如何设定政府干预条件触发机制。”安迅思中国研究总监李莉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相比之下,政府干预条件触发机制的设置所面临的分歧更大,市场化试点的进度或许更快。
“试点会出现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地方,比如山东、广东,山东有地炼、广东的中字头也都多有参与,玩家相对比较多元化。”李莉说。
最近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都遭遇了搁浅。发改委的解释是,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高于60%,为了保障能源安全,应当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合理水平,以维持一定比例国内产量。从消费角度看,油价偏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新能源发展,应当通过价格和税收手段促使更多的人节约用油,缓解资源环境压力。
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新机制出台步伐有望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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