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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停放,开封市一高层小区物业被处罚!
近日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连续
接到群众举报称
黄河路某高层小区
一楼大厅及楼道停满了电动车
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现场核查发现
该高层小区一居民楼大厅和
楼道内电动车随意停放
不但影响了群众正常出行
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小区物业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全部清出,并责令物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不让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再次发生。
但两天后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同一栋楼进行核查,发现仍有电动车停放在大厅和楼道。随后,消防监督员根据新实施的《规定》相关条文,对违规的物业公司做出2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对每位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车主进行教育。
今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类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
这七种行为,最高可罚款1万元
火灾案例
龙亭区“10·8”迪臣世纪豪苑电动车火灾
2019年10月8日23时4分许,开封市龙亭区西门大街388号迪臣世纪豪苑小区5号楼1单元一楼门厅发生火灾,烧损门厅内停放的7辆电动车、3辆自行车及单元楼内室内装修、电梯设备等物品,造成一名12岁女孩受伤。
经现场调查,该起火灾是由于门厅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短路,引燃车辆外壳造成的。法院判决电动车厂家承担80%的责任比例,以及受害人的各项损失621151.73元,电动车车主承担10%的责任比例,应予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62115.17元,物业管理机构、一楼门厅内所有违章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业主均应承担责任
原标题:《电动车违规停放,开封市一高层小区物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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