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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15岁被告早前承认曾参与2019年的非法集结并藏有攻击性武器,于8月20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
法官表示,被告当日参与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并携有燃烧弹及打火机,案情严重。若被告是成年人,可被判处监禁,由于他年纪尚轻,故而被判入教导所。
被告承认,被告曾于2019年8月31日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2019年9月1日在太子地铁站内藏有2个自制燃烧弹及2个打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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