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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学生遭城管执法车撞击身亡,交警部门认定死者担主责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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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消息,12月11日11时50分左右,南昌十七中学学生樊某被青山湖区湖坊镇综合执法队褚某驾驶的一辆电动四轮车撞上,造成樊某当场死亡。12月24日,记者获悉,交警部门已经划定事故责任,樊某负主要责任。
“因为当时他先摔倒,而且他有走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四轮车驾驶员禇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目前事故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有学生介绍,事发时这名13岁男生骑自行车回家,在顺外路东方塞纳(小区)附近被一辆城管执法车撞上,“直接从身上压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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