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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田间地头解民忧 司法为民暖人心

2021-08-19 16: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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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曾为西庄村村民委员会清淤,双方签订协议,产生的工程费和税费由西庄村村民委员会负担。清淤后,双方结算,共计费用7350元。由当时村委会法人及书记出具借条,但村内因经济困难,无力偿还此笔欠款。一来二去,就过了近两年,刘某心急如焚,不得已诉至法院。案件受理时正值春耕,家家户户忙着种地,考虑到这种情况,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宏伟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村委会承认确实存在该笔欠款,但是由于村内资金一直很紧张,所以一直没有支付。高宏伟得知此信息认为案件当事人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只是缺少沟通,以至于闹到法院。随即制定了调解方案,高宏伟带着书记员来到了西庄村,首先找到了在地里劳动的村主任,后又带着村主任到刘某的地中,在田间地头进行了调解,经过高宏伟耐心的调解,村委会承诺在半个月内凑齐一笔资金支付拖欠刘某的劳务费,书记员在地垄沟上写下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并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鸡东法院一直致力于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采用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幸福感、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詹冀尧

微信公众号 | 鸡东县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 | @鸡东法院微博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田间地头解民忧 司法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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