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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EP国际经贸评论|理清加入FTA的成本和收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正以前所未有之态势席卷全球,各类大小自由贸易协定(FTA)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谈判。对于特定的经济体而言,不可能加入所有FTA的谈判,只能选择性地加入某些FTA。那么,如何抉择呢?笔者认为,在分析某一经济体是否应该加入某个已经谈成的FTA,或几个经济体是否应该启动FTA谈判时,应该综合考虑加入的成本和收益。具体如下:
协调成本。协调成本是指协调国内各利益群体的成本。FTA的基本内容是贸易自由化,即成员国之间降低各类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当然,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为代表的高标准自贸协定还增加了许多约束国内行为的规则。由于本国的产业发展具备不同的优劣势,贸易自由化对国内不同(产业)群体有不同的影响,有受损者也有获益者。获益者往往极力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它们常常也是“沉默的大多数”,所谓“得了便宜卖乖”。受损群体则不然,他们的反应往往更强烈,极力反对政府签署自贸协定。由于受损者更倾向于大声疾呼,所以我们听到的更多是反对的声音。对于政府而言,为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和时间。有时候还需要作出补偿,以此来安慰受损者。比如,美国就有贸易调整援助(TAA)机制来关爱自由贸易的受损群体,以便更好地推进FTA谈判。除此之外,如果受损群体在政府部门有很强的影响力,则可能会影响到执政党的执政地位。这是政府在考虑是否加入或签署某项自贸协定时,不得不考虑的政治风险。总之,协调国内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尤其是安抚受损者是需要付出成本的。
谈判成本。谈判成本是指政府要组建谈判团队,花费一部分精力和经费放在谈判某个自贸协定上。FTA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某项自贸协定往往要历经数年甚至十余年才能完成谈判,在这期间,要经历数轮谈判。谈判需要专门的人才,只能出自政府的相关部门;或者如美国那样,有专门的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负责贸易谈判。很显然,作为政府公职人员的谈判专家,对外进行贸易协定谈判相当于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而且,谈判需要有相应的研究支撑,自身承担或委托智库进行研究,这都需要提供相应的经费进行支持。这些成本,对于大国而言,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小国而言,则不得不慎重考虑。即便对于大国而言,也没有能力承担同时谈判许多个自贸协定的谈判成本。
经济成本。经济成本是指由于协定签署后,贸易自由化给本国弱势产业带来损失,从而带来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负面影响。前述指出,贸易自由化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本国弱势产业往往受到自由化后进口产品的大幅冲击,从而影响本国弱势产业的发展壮大,带来GDP的损失。这是在签署自贸协定并实施后不得不承担的负面影响。如果一国因为贸易自由化,在重要产业上受到较大冲击,则该国往往会放弃加入或签署某项自贸协定。但是,有的自贸协定往往需要十余年才能完成谈判,在这一过程中,本国的弱势产业也可能会发展起来。如果具备长远眼光,可能会提前就某项协定进行谈判。
规则成本。所谓规则成本,是指本国由于接受自贸协定的规则而受到相应的约束,从而束缚本国制定和实施规则的手脚。除通常的降关税外,现在的自贸协定越来越倾向于对各国国内规则进行约束,即从边境规则延伸到边境内规则。比如,TPP主要是美国国内规则在国际层面的自然延伸。许多规则对美国而言是很自然接受的,但是对别的国家而言则有很大的接受难度,因为这些协定规则和自身国内规则并不统一,有的甚至还相反。规则的约束意味着要付出被约束的代价。
政治收益。政治收益是指政府加入或签署自贸协定带来的政治方面的收获,包括国内政治收益和国际政治收益两类。国内政治收益是指由于协定获益者的支持而在国内执政中站稳脚跟,还由于自贸协定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而带来普遍的支持和社会稳定等。国际收益是指由于自贸协定的签署而带来与成员国政治关系的更加紧密。自贸协定从来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许多自贸协定尤其是双边协定是由于成员国之间政治需求而走在一起的。这一点在TPP的谈判上显露无遗。美国加入并主导TPP,并不只是经济诉求的关系,而且还由于政治方面的获益。无论是阴谋还是阳谋,TPP都将给中国带来某种客观上的限制。而日本加入TPP则有考虑增强和美国同盟关系、限制中国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因素。
谈判收益。尽管贸易协定的谈判会耗费成本,但也能带来相应的收益。比如,在谈判过程中,存在“干中学”的问题,谈判团队边谈判边学习相应的规则,增强谈判能力。尤其是对于标准高出本国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协定,在谈判过程中,能使本国谈判团队了解相应的规则,从而为以后的各类谈判奠定基础。比如,中国在复关和入世进行谈判的过程中,对多边贸易规则的了解逐步深入,再经过入世后一段时间的学习,近些年,才有更强的能力参与各类FTA谈判。
经济收益。经济收益是指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利得。这也是某一经济体更多参与国际分工而带来的经济发展的好处。这是在分析某一经济体是否应加入自贸协定,或是否签署自贸协定时,最通常分析的因素。但是要区分两类情况。第一类是分析几个经济体是否要签署FTA,这意味着从无到有,只需要以不签署自贸协定的情况为基准,分析签署自贸协定后带来的收益。第二类是某一经济体是否要加入已有的FTA。此时,应该将某一经济体加入FTA的收益和不加入将要承担的损失(机会成本)加总起来,这才是某一经济体加入已有FTA的总收益。
规则收益。规则不仅会约束本国政策和规则,而且还会带来相应的好处,那就是由于适应了国际或区域规则而使本国受到规则的保护,并且还会约束非成员国的行为,从而更有利于自身参与国际竞争。国际经贸规则本身是公共产品,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能力和动力提供。如果有的国家提供了规则,则加入谈判的国家可以通过适应规则获得相应的好处。对于规则适应得越快,则规则收益也越大。比如,中国入世后抓紧学习并成功利用了已有的多边经贸规则,促进自身开放,带来经济发展。
在阐述清楚加入FTA的四类成本和四类收益之后,就可以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进行相应的研究。理论上,如果四类成本之和低于四类收益之和,则应该加入FTA;反之,则不应该加入。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量化成本和收益?对于经济收益和经济成本,尽管很难评估,但经济学至少还有一套方法进行量化分析。但是对于其他类别的成本和收益而言,量化起来是非常难的,需要靠主观评估,往往取决于政府和执政者的主观判断。因此,是否应加入FTA,看起来是个经济问题,但归根到底是个政治问题,看政治家的政治智慧。经济学者能做的是把成本和收益罗列出来。
[本专栏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IWEP)国际贸易室开设,解读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势。全球视野,中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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