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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盔”有你,“带”来平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你们好!
安全出行,是所有人的期待,“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守护。“一盔”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一带”指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有关研究表明,规范使用“一盔一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骑乘、驾乘人员生命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守护平安出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此,县文明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乘骑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
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安全头盔就是生命头盔,要时刻记在心里,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
驾驶和乘坐汽车出行时必须依法系安全带,驾驶人要提醒乘坐人员。对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系好安全带是安全出行的伴侣、平安幸福的纽带。系好安全带,平安无意外!
交通安全法规牢记心间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逆行、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牢记戴上头盔、系好安全带更安全,关键时刻能救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头盔,驾乘汽车时自觉做到车上全部人员系好安全带,儿童依规使用安全座椅,并带动亲人朋友积极支持积极参与。
自8月下旬开始,全县将加大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汽车不依规使用安全带行为的查纠劝导力度,并现场提供咨询讲解服务。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商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商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0日
原标题:《【幸“盔”有你,“带”来平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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