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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公司因演唱会合同纠纷被起诉,两原告索赔1082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吴亦凡工作室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被起诉,原告为荟聚时代(深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审理法院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案由为吴亦凡工作室等与原告的合同纠纷,开庭时间显示为8月6日。
红星资本局查询得知,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均由吴亦凡的表哥吴林担任法定代表人,吴林在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99%,是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天眼查APP显示,该案件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据之前公开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该案涉及2018-2019吴亦凡世界巡回演唱会合同纠纷,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凡世文化等公司共同退还投资款、赔偿违约金及支付律师费超1082万元。
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解除原告与被告中创投汇文化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订的《文化项目投资管理合作协议》;
2.五被告共同向原告巨擘文化发展公司退还投资款340万元;
3.五被告共同向原告荟聚时代文化公司退还投资款340万元;
4.五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72.2万元(以合同总金额1477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0年11月11日为372.2万元);
5.五被告共同向原告巨擘文化发展公司支付律师费15万元;
6.五被告共同向原告荟聚时代文化公司支付律师费15万元;
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均由五被告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除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两被告外,另外3名被告曾在去年11月被两位原告申请冻结名下价值人民币1082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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