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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办案“不打烊” 线上办案群众“少跑腿”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京山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大力推进在线调解,做到诉讼活动“不停摆”,司法服务“不打折”。
范某与王某约定共同经营洗浴会所、长期合作。2016年2月,王某自行离开,双方合作中断。经结算,王某承认欠范某30000元投资结算款,两人协商后约定还款方式。但王某至今未偿还,范某遂诉至法院。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宋河法庭法官袁京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线上调解。范某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京山,直接到法院参加调解,远在上海的王某则通过网络连线参与调解。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30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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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足不出户化纠纷”的情况在京山法院十分常见,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调解率更高。近一周,袁京顺法官就通过线上成功调解4起,平均审理天数仅3天。
疫情期间,雁门口法庭看起来门可罗雀,线上调解却是开展得如火如荼。
2021年8月3日,潘某因与柳某感情破裂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潘某在天门、柳某在国外,为避免疫情防控风险,同时方便当事人诉讼,谢建华利用调解平台,线上联络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明确孩子由柳某抚养,柳某自愿承担抚养费,潘某可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探视。
很快,谢建华又受理了另外一起案件,也通过线上调解顺利办结。2018年3月,郑某因在外做工程需要资金,向张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利息和方式。后郑某逾期未还,张某遂诉至法院。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谢建华决定启用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经调解,郑某同意偿还张某借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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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京山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优化司法服务,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不缺位、不松劲。下一步,京山法院将继续加大对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多种线上方式参与诉讼、调解,努力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拟稿:范雪莱
初审:刘 晶
原标题:《疫情期间办案“不打烊” 线上办案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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