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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防疫不力被通报后,当地明确纪律:工作上不得推诿扯皮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2021-08-17 14: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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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信公号“网信虞城”的消息显示,8月16日,河南商丘虞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班春丽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班春丽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县卫健委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全体人员要做好值班值守,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二是严禁饮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三是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对各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四是各专项工作组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工作上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五是严格责任落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执行。

就在8月16日,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相关人员处理情况。其中,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副县长陈富磊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协调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虞城县副县长职务;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刘洪立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徐志强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上述通报也披露了此次虞城县未按规定汇报疫情的发展脉络:谷熟镇副镇长焦建铭不按规定上报重点人员信息,县人民医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魁未按规定向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通报尹某居家隔离信息。因此,焦建铭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传魁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8月15日曾通报称,因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其实际行程,致使疫情防控措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商丘市疫情出现反弹。对此,商丘市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早前流调信息显示,尹某曾于8月6日4时至13日因待产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她此前数日和丈夫在虞城县谷熟镇何庄其父母家停留。而尹某丈夫的妹妹郭某莹(住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曾在7月30日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商场,经流调溯源确定,她又与商丘市早前公布的第2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

目前,包括尹某亲属在内,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有多人确诊。虞城县谷熟镇党委书记马帅和因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虞城县谷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栗卫星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督导落实上级要求不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

    责任编辑:王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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