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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田野调研④思考:多为农民着想,别做成政府形象工程
【写在前面】
今年暑假,笔者走访了几个村、镇、县。管窥蠡测,盲人摸象,分别形成了对山、村、镇与县的几篇田野思考。这是系列调研第四篇,关于这次调研的思考。
一路走来,从大山到村里再到镇里,我们对乡村振兴很焦虑,很困惑,也很迷茫。我们问陪同的县政府同志:是不是因为有关规定使农民或山民没有办法在山里种植更加赚钱的经济作物?如果让他们自由改造林地,会不会收入更多一些?回答:不会。他们宁可到城里打工。在山里种植至少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够看到收入,还有技术、气候、虫灾、市场等风险,不如到城里打一天工就实实在在地赚几百元。那么,怎么才能做到乡村振兴呢?
我们需要讨论这么几个话题。
第一个话题:为什么要乡村振兴?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一条明确: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一章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从这几个关键文献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主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一是粮食安全,二是生态保护,三是文化传承,四是社会治理,五是共同富裕。
第二个话题:“三农”问题中,最困难的是什么?
乡村振兴的背后是“三农”,即农业、农村和农民。纵观世界的发展,一般发达的大国这“三农”都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与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看到的一般规律是:因为技术的进步、规模化经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产出会增加;因为城镇化后的相对集中居住使得种植面积没有明显地减少甚至可能得到节约,所以传统农村的种植范围并没有受到实质性侵蚀;技术进步与规模化经营使农业从劳动密集型转为资本密集型,既有土地需要的农业劳动者减少,原有的农民通过产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在农业产出不减少的情况下完成产业结构升级。所以,这“三农”中,农业的产出是一个技术问题,农村的范围是一个空间问题,都不难得到解决,真正困难的问题是农民,是人。
我们传统的观念中,农民是拥有生产资料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农民不存在失业的问题。中国的官方失业率从来就没有考虑农民,所以我们的失业率准确的说法是城镇失业率,包括城镇调查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民因为拥有生产资料,所以不满足经济学所定义的“一定年龄范围内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因为农民自己拥有生产资料,所以随时可以工作;如果不愿意工作,则失去了“愿意且有能力”的条件,属于自愿失业,不包含在失业范围。而在学术研究中,农村的(隐性)失业率从0%到70%都有,不同的结论基于不同的假设,前者是基于传统经济理论的严格定义,后者更多地是基于农村生产资料需要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力数量来判断。
在讨论“三农”问题时,我们不能停留在拥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就一般不会挨饿的判断上,农民应该能够通过正常的劳动获得正常的收入,过上体面的生活。然而,农村劳动力存在隐性失业的原因是人均生产资料偏低,在前面几篇调研及日常观察中可见农村的空心化与老龄化,其根本原因是现有的土地资源不需要这么多农村劳动力,换一种说法,现有的土地资源回报不足以使现有的农民获得正常的社会收入。
所以,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与农民进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要正视这个趋势,要在农民群体与农村人口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讨论乡村振兴。
第三个话题:乡村振兴战略最重要的是什么问题?
前面的讨论说明乡村振兴战略主要解决如下几个问题:一是粮食安全,二是生态保护,三是文化传承,四是社会治理,五是共同富裕。粮食安全是一个技术问题,中国人口稀少土地广袤的新疆和黑龙江北大荒都采用了大型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在农村人口减少时完全可以通过机器替代人工,而产量不会减少;生态保护可以通过相关政策,这种生态保护与城镇环境卫生、湿地保护、污染控制等有相同之处,目前的政策已经有了非常好的效果,不是乡村振兴特有的问题;文化传承不需要通过农村人口维持原地或是保持原有村落的地理位置而实现,日本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只有5.2%(2018年),但闭幕不久的东京奥运会上,日本的传统文化体现得淋漓尽致,所以乡村振兴中的文化传承并不以乡村的原地存在为必要条件。在这种意义上,粮食安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并不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重点是人。社会治理跟人走,有人的地方才有社会。中国的乡镇从1993年54863个,2001年的45303个减少到2020年的38741个,不到30年减少30%。村的数量未见公开统计资料,按国家民政部各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1993年村委会101.3万个,2001年下降到70万个,2019年只有53.3万个,不到30年减少近一半。乡村振兴是对这些留在农村且不断减少的人与基层组织的管理,如何振兴取决于后面一个关键要点,那就是共同富裕。
简单地说,共同富裕有两种情形:一是从事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从事第二、三产业农村人口,或者城镇化率不断提高自然形成产业转移,两者不一定同步,但都将导致转移的劳动力收入逐步跟上城镇劳动力的步伐,从而实现共同富裕;二是在第一种情形不断发展的同时,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断减少,人均农村土地资源与生产资料不断增加,从而在资本回报率不变的情况下带来总收入的增加,从而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个话题:如何实现乡村振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我们先讨论后面三个内容。
在如何实现文化振兴方面,如前文“村”中花400万元建设一个农民根本不用的“文化”场馆,买一些农民根本用不上甚至拿不到的艺术类图书显然不是文化振兴的途径,我们需要的是一方面挖掘整理传统文化的内涵,使传统文化能够以音像文字保留下来,另一方面从农村农民需要出发,培养农民掌握新的技术技能与沟通能力,在保留传统文化的同时融入现代文化之中。比如农业部2015年11月印发通知《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圳,提升信息化能力的通知》,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对农民开展手机应用技能和信息培训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途径,手机对人们的通行、沟通、信息查询、智能机械的控制都有很大的应用前景,这是一个提升农民实际能力的乡村振兴途径。
在生态振兴方面,目前各级政府对各类林地的保护政策已经初见成效,这是通过维护生态资源的自然属性形成的,如果能够在保护生态自然形态同时能够量力而行开发旅游资源且能够得到合理回报,这不是生态振兴的内容,而应该归于产业振兴。显然,前文“山”中的旅游资源开发存在一定误判。
组织振兴与社会治理相关,实时预判人口流动趋势,处理好人口流动过程中与流动后的组织架构与社会治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前文“镇”中罗列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化率与小学数量的变化,本文前面罗列了乡镇与村的数量变化,这是我们考虑组织振兴与社会治理时需要正视的趋势背景。进一步加快撤并乡镇,重塑组织架构势在必行,这将进一步推动城镇化,为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留出空间。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产业振兴与人才振兴。
产业振兴取决于产业的盈利性,只有足够的盈利才会支撑产业的发展,而足够的盈利需要足够的人均生产资料。一片大山中的乡镇在30年前可以很好地维持,因为大山的产出基本能够维持人们的生存。但是今天的人们不再以生存为目标,而是要获得社会平均收入,享受现代社会丰富的物质生活。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当生产资料相对劳动力短缺时,生产回报不能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回报,劳动力将会流向生产资料相对充裕的地方,这样劳动力才可以更好地实现其价值。这正是劳动力的产业转移、人口流动的内在原因,也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当人口转移达到一定程度,余下的生产资料相对于留守的劳动力而言大致匹配,留守劳动力将会获得更好的收益。当这一收益与流动劳动力的收益(扣除转移成本)大致相当时,人口的流动基本上就停止了,这时每一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与生产资料)都获得了合理的配置,产业振兴达到了需要盈利支撑的前提,共同富裕也实现了。
此时,留守农村的劳动力将是农业种植与农产品初加工的专家,需要专业的农业、机械、运输与必要的现代技术(如互联网),市场的配置使产业振兴的同时实现了人才振兴。
最后一个话题:地方政府需要怎么做?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听到的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告诉我们打算建设森林旅游公园、申报乡村文化专项、维持乡镇架构等,无论是县领导还是镇领导,每一位都信心满满地告诉我们政府还计划投资什么项目,没有听到他们谈到使用公共资金时是否考虑到它的回报、没有听到村民真正需要什么,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们下一步农民再减少后怎么办。
事实上,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对政府的基本要求。政府应该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惠及所辖区域民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而不是一味筹划形象工程或是给居民设立建设新农村的规矩。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主要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一个服务型政府不是让普通老百姓时时刻刻感受到政府要求促进与约束,而是在需要的时候得到政府的服务与帮助。
(作者龙文系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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