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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奔驰4S店事故车当新车卖,车主要求一赔三被法院驳回
8月16日,江西南昌。胡先生反映,两年前他在南昌迎星奔驰4S店购置了一辆奔驰E260L新车,后经鉴定是事故车。法院不支持其一赔三的请求,判定4S店赔偿3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朱敏骏 实习生:周㑇 编辑:王福艳 素材来源:相关人士
责任编辑:蒋格伟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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