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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小区不差钱:明年起业主每年落袋百万元,另有十项福利
从2016年起,杭州“兰桂花园”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将每年从经营性收入拿出100万元,补贴所有业主60%的物业费。
“补贴业主物业费已经做了多年,明年开始,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会增加,经过业主大会讨论,补贴、福利的力度也要加大。”12月8日,小区业委会主任周国柱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兰桂花园”位于杭州城西,有14幢别墅和14幢公寓,其中公寓业主275户。多年来,业委会精于打理,经营性收入从2005年时的14万元增至今年的70万。
“主要是停车费,商铺、会所、设备房的出租收入。”周国柱介绍,小区1999年交付时约定,分别占建筑总面积千分之四、千分之三的经营用房和办公用房归业主所有,“家底比较厚。”
今年,小区的停车费收入20万;经营性用房租金15万;垃圾房改造出租费3万元;自来水直供改造、会所整合后,多出来的场所出租收入32万。由于经营性场所整修,2016年起还能增加租金30万元。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前些年,这部分收入主要用做篮球场、游泳池等小区设施维修,现在小区环境整治好了,就想把钱多用在业主身上。”周国柱说。
2011年,“兰桂花园”的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涨至1.45元/月/平方米。当时,业委会就拿出部分经营性收入,补贴业主15%的物业费,业主可少交0.225元/月/平米。2014年,再次提高补贴比例提高到46%。
“明年起,补贴提高到60%、连续3年——即使物业费标准再涨,补贴比例不变。”周国柱表示。
业主受惠的还不止物业费补贴。
周国柱表示,经营性收入要全部用在业主身上。2016年起,针对业主、物业工作人员的福利增至十项:
中秋、国庆为每户发月饼和200元超市卡,端午节发咸鸭蛋、粽子,夏天发200元游泳卡,年底发200元办年货的超市卡;
每年元旦,业主每个16岁以下的孩子可获100元超市卡,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儿童节还能收到100元超市卡买玩具;
对108位退休老人,春天组织春游,重阳节组织秋游;
对25位物业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200元午餐补贴;春节前再发平均每人2000元的红包。
“物业费涨了,但补贴后我们自己交的却少了——业委会的人基本是无偿为业主服务,能经营得这么好,很感谢他们。”业主程阿姨告诉澎湃新闻。
今年5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大会,63岁的周国柱向全市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代表介绍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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