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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办案谁负责”,江苏产生首批304名“员额制检察官”
12月4日下午,检察官王勇从江苏省检察院领导手中接过入额证书。江苏省首批304名员额制检察官产生了,江苏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的一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江苏8家检察院成为司改试点单位,此次遴选的一大特点是,对检察院领导、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坚持统一平台,都要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一把尺子量到底”。
304名检察官,占编制数的25.6%,不到30%,低于全国第一批7省市试点院。平均年龄36岁,最小的28周岁,最大的58周岁。院领导33人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3人,其他班子成员9人。
谁办案谁负责,改变过去“三级审批”制
2014年6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四项主要任务:“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而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和关键。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意味着检察院工作人员将重新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和办案主体地位,权责统一,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检察系统传统实行的是三级审批制度,案件承办人员阅卷后向部门负责人(比如处长)口头或书面汇报,部门负责人再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请示,这往往导致“承办人不能决定,决定的人不承办”。办案权限和责任也不够明晰,如果发生冤假错案难以追责。这种行政化的办案模式,已经不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
江苏一名检察官对澎湃新闻说,当承办人决定不了案件,都要汇报听指示,难免会影响办案积极性,也容易产生依赖领导的心理。
而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则可消除上述弊端。
实施员额制后,有的案件就由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独立办理,减少了层层汇报,相当于“扁平化管理”。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说,凡属于员额内检察官的职责就积极大胆行使,该由自己作决定的就及时作决定,不推诿不失职;凡属于没有授权的检察职责,就加强请示汇报或提出工作建议,提请领导作出决定。
此外,以往检察人员的管理类似于普通公务员,综合部门、后勤部门人员等等都是通过成为“检察官”来实现“晋升”。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意味着检察官形成单独序列,享受相应待遇。而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的晋升通道,也有所区别。这就体现检察官的职业化、专业化。
考试+考核,遴选出最优秀办案人才
苏州市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遴选考试。 江苏检查网 图今年3月,江苏省委确定南京、苏州、泰州省辖市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苏州张家港市、泰州市姜堰区、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开发区等8家检察院,为第二批司改试点单位。
8家试点院共有专项编制数1186人,除去退休等情况,实有人数1115人。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790人,占编制的66.6%。
从这790人中遴选出员额制检察官,并不容易。江苏一名检察官对澎湃新闻说,改革必然有阵痛,尤其涉及到“动人”问题,会使有些人“利益受损”,怎么协调、平衡考验人。
中央要求遴选比例不超过39%,江苏省检察院按“留有余地、不得突破”的要求,确定8家试点院首批入额比例不超过30%,这样也使得年轻人还有机会成为检察官。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处长王松对澎湃新闻说,把检察院领导、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放在统一平台、同一程序、同一步骤参加遴选,都要参加笔试、面试、考核,分别占比30%、30%、40%,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经笔试、面试、考核、党组研究等程序,江苏检察机关形成了提交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入额的304名拟入额检察官名单。此前397人报名,一些人因为成绩不合格,或者办案中因说情受处理,或者综合部门负责人不能到一线办案等等原因,没有进入名单。最终,304人全部通过入额审议。
304名检察官,年龄结构较合理,平均年龄36岁,最小年龄满28周岁1人,最大年龄58周岁。学历层次高,博士学位3人,硕士研究生学位134人,本科学历167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245人,具有5至10年工作经历的59人。
其中,院领导33人,占10.9%,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3人,其他班子成员9人。检察员194人,占63.8%。助理检察员77人,占25.3%。
入额检察官数量尚不能满足实际司法办案需要,江苏亦可能启动第二批遴选入额工作。江苏一名检察官对澎湃新闻说,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一些业务骨干没有入额,接下来怎么办,仍待探索。
此次唯一入额的检察长丁军青,是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的检察长。他说,员额制检察官的身份,不是官职、不是头衔,而是司法办案的职业资格。他将回归本位,投入到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去,跟大家比一比办案效率,赛一赛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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