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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今后不准说“怕上火”了,累计遭王老吉索赔50亿元
在凉茶之争中,加多宝不能使用的广告语又多了一个。
12月3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600332)公告称,针对广药集团对加多宝的起诉,广州中院判决,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加多宝”、“怕上火,喝正宗凉茶”,另外,赔偿原告王老吉、广药集团经济损失500万元。
针对“怕上火”,其实双方已经有过一轮较量,上一次加多宝也败了官司。
2013年12月,重庆一中院判决驳回加多宝公司作为原告要求,认为“怕上火”指向王老吉,与“王老吉”不可分割。
此次,广州中院认定“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原因是:广药是商标所有权人,加多宝是广告创设和推广者,但该广告语是为推销王老吉凉茶量身定做的,广告语首先直接联系的是王老吉凉茶,而不是其他。
所以,广告语“怕上火喝王老吉”是一个整体,“怕上火喝”是功能定位,“王老吉”是产品指向。二者构成了有机整体,不可分割。广药集团作为商标所有权人,对作为商标形象组成部分的广告语享有合法权益。
当下,加多宝不能说的广告词不少,比如还有“中国饮料第一罐”。
今年7月,有关王老吉起诉加多宝“七连冠”的广告语虚假宣传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7月23日也做了“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4年3月开始,加多宝使用“中国饮料第一罐”、“七连冠”等宣传语,广药方面将加多宝诉讼至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在去年12月有了一审结果,即加多宝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广告用语,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以及赔偿300万元。
从1997年起,广药集团曾授权给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加多宝借此推出红罐凉茶并大获成功。但2012年后,广药集团收回商标所有权,推出自己的红罐产品。在从商业伙伴变为竞争对手之后,双方纠纷由此产生。
此前,在系列诉讼中,加多宝无一胜绩,连输12场。广药集团除了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商标案)、红罐装潢外包装,累计向加多宝提出近50亿元索赔,不少已经得到法律支持。
比如“红罐装潢案”,2014年12月,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加多宝向广药集团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同时停止使用、生产、销售所有红罐凉茶包装的产品。
在最高人民法院6月份公开庭审此案后,广药集团又宣布,关于凉茶的红罐包装问题,除广东加多宝,另将对5家加多宝公司主体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元。
再比如,“王老吉”商标案。2014年5月,广药集团旗下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多宝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赔偿10亿元,后又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案件获得受理。
加多宝于2015年2月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亦要求广药方面赔偿10亿元,但未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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