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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大会如何避免重蹈哥本哈根大会的覆辙:警惕“草案战争”

澎湃新闻记者 梁月静
2015-11-30 11: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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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15年11月29日,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前夕,罗马举行的声援游行。

如果将每年一次的气候大会视为线路规划,下面三次会议无疑是最关键的节点。

1997年——气候变化京都大会,《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获通过,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09年——气候变化哥本哈根大会,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然而大会仅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5年——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所有签约国将争取在巴黎大会上统一意见,达成2020年后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适用于各方的”的协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20年来,剧增的碳排放量导致的全球变暖对人类造成的威胁已被证实,而一份让近两百个缔约国满意的减排协议却仍在路上。

被誉为二战之后最为重要的国际会议的气候变化哥本哈根大会,达成的结果却被称为 “距离完全失败只有一步之遥”。

此次的巴黎大会能否避免重蹈覆辙?

哥本哈根大会的前车之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此次会议虽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并未对与会各国具体的减排指标做出硬性规定,所以各国决定定期召开缔约方会议,进一步协商各国承担减排义务的问题。

每一次会议,“博弈”、“角力”等字眼常见报端,而在哥本哈根大会历时13天的谈判中,会议曾几度陷入胶着和僵局,其中,主要分歧仍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问题上。

会议上,一些发达国家虽然提出了自己的减排目标,但大都有附带前提条件,即要求发展中国家也要承担强制减排义务。欧美合流、发展中国家分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如美国彼时承诺到2012年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但坚持必须将中国、印度等排放大国也纳入行动范围;欧盟则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制订强制的减排指标,只有当其他国家一起行动时,欧盟才愿意将中期减排目标提高到30%。

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这种“有条件”的谈判立场,没有区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此外,由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排放大国与排放小国,以77国集团加中国为标志的发展中国家阵营内部矛盾公开化。排放量少、生态威胁大的小岛屿国,与排放量大、威胁相较更小的“基础四国”(中国、巴西、南非、印度)发生正面冲撞。

巴黎大会召开前夕,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对媒体评论道,当前国际社会在实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上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如何进一步地与当下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进程相结合,进而形成具有相对约束性的国际应对框架。

聚焦资金:难划分,更难落实

不管责任如何划分,减排要落实还得靠资金。在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大背景下,减排到底需要多少钱?哪些国家来出钱?每个国家应该出多少比例?诸如此类问题,哥本哈根大会上不乏言辞激烈的对峙。

没有国家愿意承担破坏大会的恶名,但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上,不愿给出具体承诺。美国代表团甚至公开表示不会给中国提供短期资金援助。

大会召开前,在联合国框架下用于气候变化的基金主要有四大块。第一是“全球环境信托基金”(GEF),总额为43亿美元;第二是“气候变化特别基金”,有9000万美元;第三是“最不发达国家基金”,1.8亿美元;还有“适应基金”,8000万美元。这些加起来还不到50亿美元,而据联合国公约秘书处估计,2030年之前,发展中国家每年将需要1000亿美元应对气候变化。

根据《国际融资》杂志在会后的梳理,哥本哈根大会的第一天,时任中国政府代表团首席谈判代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就在媒体吹风会上为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辩护的同时,态度鲜明地指责发达国家“尽开空头支票”。

虽然最终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同意启动在2010至2012年期间总共100亿美元的快速资金,并在2020年达到1000亿美元/年的资金支持。但最后的结果却是解振华一语成谶。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4年12月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即使能在本世纪末把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到2050年,发展中国家每年仍可能需要2500亿至5000亿美元的资金来应对气候变化。

资金缺口是显而易见的,这也仍将是巴黎大会上无可避免的议题之一。

警惕“草案的战争”

哥本哈根大会的第二天,大会主办国丹麦与一些发达国家商量后推出了“丹麦草案”,并随着会议的深入,企图将“丹麦草案”摆到谈判桌上,供各国代表讨论。这份草案以“哥本哈根协议”为副标题,也被称为“丹麦文本”。

“丹麦草案”推出后,“基础四国”准备的草案也随之流出;太平洋岛国图瓦卢代表小岛国正式提交了对《京都议定书》的修订案;11日,《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特设工作组的两位主席分别提交了自己的官方草案。

大会第一周出现的多种草案,被一些媒体称为“草案的战争”。

然而“丹麦草案”一经推出便引来了诸多发展中国家的抗议。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发言的苏丹外交官卢蒙巴•迪亚平说,这一文件内容是不可接受的,“对发达国家,我要说,这是你们需要的协议,不是我们需要的!”

中文核心期刊《生态经济》杂志在大会后发表文章称,《京都议定书》工作组的27页草案中,关于各国减排目标的表格多是空白,像是等着第二周谈判做“填空题”:而长期合作工作组的7页草案中列出了若干选项,如温度控制目标是2或1.5摄氏度,发达国家到2050年长期减排目标有75%~85%、80%~95%、超过95%共3个选项,更像等着人们做“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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