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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被儿子断电”老人赡养协议签订:儿子照顾,女儿协助
“老人我们肯定养,我们吃什么,老人就吃什么。”
11月27日,上海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委调解室,老人刘红梅的儿媳当众表态,会和丈夫曹铭(老人的小儿子)一起,尽到养老送终的义务。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了上海奉贤81岁的刘红梅,养有一儿三女,却只能住在“小黑屋”,而且屋内电源被儿子掐断月余一事。
老人居住的小屋。11月27日,经过一上午的波折调解,81岁刘红梅的赡养问题终于达成一致:老人由儿子曹铭赡养,老人的社保卡交由儿子曹铭保管,5万元储蓄卡由李窑村委会暂为保管,两年后,若赡养得当,村委会将5万元存款交于老人的孙子继承。
按照新的调解协议,此前,老人儿女于3月29日所签协议废除。老人的赡养问题,由儿子曹铭一人承担。今后老人日常开支、生活吃住、住病住院,百年后事情操办都由儿子曹铭承担,但老人的三个女儿也要协助曹铭,尽赡养义务。如老人生病住院,产生的费用由儿子承担,照料老人由所有子女轮流。
老人的儿媳表示,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房间不宜安装煤气罐,回去之后,将帮老人撤掉煤气罐。老人的吃饭问题由儿子照料。因为夫妻两人白天要上班,午饭由政府养老项目解决,就在李窑村九组宅基睦邻点,“而且那里走过去也就几百米,很多人都认识,老人平时就喜欢到处走走,在那还可以聊聊天。费用全由我们承担。”老人儿媳说,老人的早、晚饭就由她负责,“我们吃什么,她吃什么。”
另外,曹铭表示,将改善老人的居住环境,比如:四面墙重新粉刷,原来放煤气罐的地方,将装一个抽水马桶。
最后,考虑到老人小脑萎缩,村委会协调中心在协议中补充一条:本协议签字后,曹铭保证今后不得发生断电、断水等影响老人生活的行为,尽到赡养义务。双方子女不得听一面之词发生纠纷,从而不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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